变更情况
包装规格由“48人份/盒,96人份/盒”变更为“多种色氨酸及代谢产物样本释放剂,48人份/盒,96人份/盒”;产品有效期由“3个月”变更为“原包装应于2~30℃储存,有效期3个月。开封后于2~8℃储存,有效期30天。在效期的最后1天打开未开封的试剂,开封后的试剂仍然能够在30天内有效。”变更时间2018年05月08日;产品有效期由“原包装应于2~30℃储存,有效期3个月。开封后于2~8℃储存,有效期30天。在效期的最后1天打开未开封的试剂,开封后的试剂仍然能够在30天内有效。”变更为“ 原包装应于2~30℃储存,有效期6个月。开封后于2~8℃储存,有效期30天。在效期的最后1天打开未开封的试剂,开封后的试剂仍然能够在30天内有效。 ”;主要组成成分由“ 甲醇、甲酸 纯化水”变更为“A液:溶解稀释液,B液:复溶液”变更时间2018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