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继续实施带量采购,扩大采购范围!

2021-09-17

来源: IVD资讯、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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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部署健全医保制度体系,更好满足群众就医用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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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全民医保是保障人民健康的一项基本制度。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新一轮医改以来,我国已建成全世界最大、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网,“十三五”期间基本医疗保险覆盖13.6亿人,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医保事业改革发展又取得重要进展,为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十四五”时期,要深入推进医保制度改革,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医疗保障要坚持把保基本理念贯穿始终,逐步提高水平,做到可持续。


一是健全多层次医保制度体系,分类优化医保帮扶政策。落实全民参保计划,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在常住地、就业地参保,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户籍限制。稳步提高基本医保门诊报销待遇,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加强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衔接,提高保障能力。完善困难群众重大疾病救助机制。健全突发重大疫情下的先救治、后收费和针对特殊群体、特定疾病的医药费豁免机制。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丰富面向老年人等的保险产品。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生育保险政策。


二是建立基本医疗体系、基本医保制度相互适应的机制。完善医保支付政策,推动分级诊疗、医联体等发展,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促进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减少“小病大治”、过度医疗,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能。


三是推进医保与医药协同改革。继续实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扩大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范围,遏制药品、医用耗材价格虚高。及时将临床价值高、患者获益明显的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明年实现全国基本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


四是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建立覆盖省市县乡村的医保服务网络。推进基本医保参保登记和接续转移等跨省通办,在全国实现异地就医住院、门诊费用线上结算。


五是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严格落实责任,完善部门联动机制,综合运用系统监控、现场检查等方式实现监管全覆盖。引入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力量提升监管专业性。更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公开通报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及查出问题,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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