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9
来源: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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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中心于11月17日匆匆发布了一则信息:《川药招〔2021〕258号 关于开展部分口腔类高值医用耗材产品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但是,不知因何原因,该通知已被官方紧急删除。从文件可以看出来,四川省启动了对口腔类医用耗材的申报通知,相关企业或将面临“杀价”危机。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常态化推进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要求,现就开展部分口腔类高值医用耗材信息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产品范围
口腔种植体、修复基台、种植修复配件(含愈合基台、覆盖螺丝、转移杆、扫描杆、替代体、修复基底、基台螺丝、基台保护帽、临时基台)等组成口腔种植体系统的医用耗材,具体的国家医保医用耗材编码详见附件。
二、申报主体
具有完整、有效的口腔种植体系统,产品资质合法的医疗器械注册人(代理人)作为维护企业;其中,境外医疗器械注册人(代理人)应当指定我国境内企业法人协助其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委托其作为维护企业。同一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不得委托不同企业进行维护。
三、申报时间
产品申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21年11月18日—2021年11月23日维护口腔种植体、修复基台。
第二阶段:2021年11月20日—2021年11月26日维护种植修复配件(含愈合基台、覆盖螺丝、转移杆、扫描杆、替代体、修复基底、基台螺丝、基台保护帽、临时基台)。
四、申报流程
(一)企业注册
本次信息收集工作依托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药械采购平台),企业须参照《关于做好我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上线使用准备相关事宜的通知》(川药招〔2021〕64号),领取省药械采购平台数字证书,已领取数字证书的企业无需重复领取。
(二)登录平台维护基础信息
请相关企业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省药械采购平台(https://www.scyxzbcg.cn/std/login.html),在耗材基础库—口腔种植体带量专区查看口腔种植体相关信息,并按照《关于做好近期药械产品分类采购申报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川药招〔2021〕112号)要求规范申报相关产品信息,具体维护方法参照系统内操作手册。
为减少重复操作,提高工作效率,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药招中心)已将四川省挂网的口腔种植体系统产品导入系统,企业无需重复操作。如企业需新增产品,可在系统内自行新增产品,若新增产品数量较大,可按系统内模板准备材料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省药械采购平台反馈EXCEL及PDF加盖企业公章两种版本数据(邮箱:scsjyzx@126.com,请在邮件标题中备注“口腔种植体系统产品新增”字样)。产品新增后,企业应及时完成相关产品的注册备案证图片信息上传。
(三)产品信息审核
省药招中心将对企业申报的产品信息进行审核,如产品审核不通过,请相关企业及时进行更正。
五、其他事项
(一)请相关企业高度重视本次信息采集工作,积极参加申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药械采购平台并按照系统操作手册完成相关信息维护工作。后续工作安排,请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二)问题反馈请登录省药械采购平台相关模块查看QQ群等反馈渠道。
(三)无国家编码产品信息的相关企业请及时到国家局申报国家医保编码。
(四)无国家编码产品信息的相关企业,于2021年11月19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省药械采购平台反馈EXCEL及PDF加盖企业公章两种版本产品数据(邮箱:scsjyzx@126.com,请在邮件标题中备注“口腔种植体系统产品新增(无国家编码产品)”字样)。
(五)联系电话:业务咨询:028-85157579、028-86931931
平台操作:028-85155302,邮箱:scsjyzx@126.com。
附件:国家医保医用耗材编码列表.xlsx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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