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2
来源: 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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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了2023年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主要方向及品种。
01
2023年耗材带量采购,持续扩围!
《通知》明确,扎实推进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2023年,将按照“一品一策”的原则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采。
其次,聚焦心内科、骨科重点产品,指导更多省份推进吻合器、超声刀等普外科耗材集采,继续探索体外诊断试剂集采,各省份至少开展 1 批省级耗材集采。
重点指导陕西牵头开展硬脑 (脊) 膜补片、修补耗材省际联盟采购,河南牵头开展神经外科等耗材省际联盟采购,安徽牵头开展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采购。
做好脊柱类耗材集采中选结果落地执行,适时启动人工关节集采全国统一接续,参照人工关节置换手术价格专项调整的做法,优先调整与脊柱类耗材集采相关的手术价格。
此外,国家医保局还提出,省级药品集采重点针对未纳入国家集采的品种和未过评品种,从“填空”和“补缺”两个维度扩大集采覆盖范围。
积极探索尚未纳入国家和省级集采的“空白”品种集采,鼓励对已有省份集采、价格竞争充分的品种开展带量价格联动。
02
聚焦集采“后环节” ,启动全面监控
《通知》强调,全面提升医药集中采购经办水平,常态化开展网采率测算,加强医用耗材特别是高值医用耗材网采率测算,各地要按照测算方法下算一级,不断提升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网采率。
强化招采子系统落地应用,做好系统轮调轮试,推进资质审核共享和结余留用等功能模块应用。开展数据专项治理,通过多种方式提升数据质量。
医疗机构确有必要开展线下采购的,应及时备案,将有关采购数据补充录入平台。
加强医药价格和招采队伍建设,通过学习培训、交叉督导、区域交流等方式,提升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打造清正廉洁的医药价格和招采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