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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抗原15-3校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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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癌抗原15-3校准品
型号规格
6×2.0mL
产品描述
【预期用途】 用于泰州泽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配套检测系统上癌抗原15-3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二类)项目测定时的系统校准。 【主要组成成分】 1. 产品组成 校准品主要成分为细胞培养的癌抗原15-3抗原,并含有稳定剂。 校准品C0:癌抗原15-3浓度为0.000U/mL的含约6%BSA、0.05%Proclin300的Tris缓冲液(50mmol/L,pH7.5±0.1); 校准品C1:癌抗原15-3浓度为0.375±0.038U/mL的含约6%BSA、0.05%Proclin300的Tris缓冲液(50mmol/L,pH7.5±0.1); 校准品C2:癌抗原15-3浓度为0.750±0.075U/mL的含约6%BSA、0.05%Proclin300的Tris缓冲液(50mmol/L,pH7.5±0.1); 校准品C3:癌抗原15-3浓度为3.750±0.375U/mL的含约6%BSA、0.05%Proclin300的Tris缓冲液(50mmol/L,pH7.5±0.1); 校准品C4:癌抗原15-3浓度为15.000±1.500U/mL的含约6%BSA、0.05%Proclin300的Tris缓冲液(50mmol/L,pH7.5±0.1); 校准品C5:癌抗原15-3浓度为25.000±2.500U/mL的含约6%BSA、0.05%Proclin300的Tris缓冲液(50mmol/L,pH7.5±0.1)。 【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2~8℃保存,未开封前,产品有效期为18个月。 2.开瓶后应在1个月内使用,2~8℃保存,避免阳光直射。
注册证编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
苏械注准20222401558
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名称
泰州泽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息代码
913212910941159086
主键编号
0697420115029820220806042843813
最小销售单元产品标识
06974201150298
是否为包类/组套类产品
公开的版本号
1
版本的发布时间
2022-08-07
版本的状态
新增
产品标识编码体系名称
GS1
产品标识发布日期
2022-08-07
最小销售单元中使用单元的数量
1
使用单元产品标识
/
标识载体
一维码,二维码,RFID,其它
本体产品标识
/
器械类别
体外诊断试剂
产品类别
耗材
分类编码
6840-180
是否标记为一次性使用
最大重复使用次数
/
是否为无菌包装
使用前是否需要进行灭菌
灭菌方式
/
医保耗材分类编码
/
生产标识是否包含批号
生产标识是否包含序列号
生产标识是否包含生产日期
生产标识是否包含失效日期
特殊储存或操作条件
/
产品标识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