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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湖南省肿瘤医院关于高流量无创呼吸湿化治疗仪耗材配送商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

202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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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湖南肿瘤医院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2024-08-26
公告正文
作者:招标办 发布时间:2***24-***8-19 16:23 来源:招标办 阅读次数:282

湖南省肿瘤医院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就下列项目进行投标。

一、项目名称

高流量无创呼吸湿化治疗仪耗材配送商遴选

二、用途

用于患者加温湿化呼吸气体。

三、主要技术参数及评标方法。

1、主要参数

★(1)投标人须提供样品,每个产品提供一个规格型号样品,未带样品者或样品提供不全者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3)采购需求见下表:

产品名称(中文通用名)

参数要求

入围数

高流量无创呼吸湿化治疗仪配套耗材

★1.与设备(高流量无创呼吸湿化治疗仪、型号:OH-7***C、品牌:民康中锦)配套使用;2.加温湿化呼吸气体;3.包含一次性使用鼻氧管、加温呼吸管路等耗材(含自动增温加湿器)。

1家

2、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四、投标人资质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须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2、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未列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需具有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分类界定证明。

3、所投货物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毒类产品监督管理的,投标人须提供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4、按照国家和湖南省“集中采购”有关规定,应当属于在省医保信息平台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省医药采购平台等官方指定的平台(以下简称“阳光采购平台”)实行阳光采购的耗材,投标人需要提供所投产品最近一个月挂网截图,并对响应规格型号在截图中进行显著标识。

五、报名证件要求

请提供以下信息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壹套,复印件要求复印清晰并加盖公司红头公章交招标办备案:

1、投标联系人的姓名、电话、邮箱;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其他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24年8月2***日至2***24年8月26日(工作日上午8:******-12:******,下午3:******-5:3***

报名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路283号(湖南省肿瘤医院办公楼4***1招标办)

联系电话:***731-89762826

联系人:欧阳先生、陆女士

一审:欧阳湘

二审:刘孝谊

三审:胡永红

编辑:何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