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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变更 西安市胸科医院胃肠治疗仪和电针仪采购项目院内议标更正公告

陕西 西安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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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西安市胸科医院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2024-09-02
公告正文

西安市胸科医院于 2***24 8 22 日发布了 “病理大体摄影系统等采购项目院内议标公告”,其中第二项为“胃肠电针仪和电针仪采购项目” 现更正为 胃肠治疗仪和电针仪采购项目”,并进行重新报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完成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

一、 项目内容及预算

二、 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供应商须授权合法有效的人员参加本项目议标的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其法人的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

3. 凡本院职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投资开办或在相关企业担任高管、独立董事等有重大利益关系职务的相关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6.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入西安市卫健委各级系统 黑名单 的,不得参与投标

7. 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的记录

8. 投标供应商 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以上资格证明材料需提供清晰、可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模糊不清的按无效证明处理,若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 报名 处理。

本项目只接受邮件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请 议标 响应单位将相关清晰、可见 加盖公章的资格证明材料 PDF 扫描件 ,发送至 指定 报名 邮箱 ,邮件正文务必写清楚 报名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邮件名称使用 报名单位 + 报名项目名称 。若所提供资料模糊不清的按无效证明处理,若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处理。

报名结束后将通过邮箱发送议标文件和开标通知, 请各报名供应商密切关注报名时所使用邮箱

三、 投标报名:

1 报名时间: 2***24 8 29 日至 2***24 9 2 17

联系人:招标采购办公室

话: 625******115

2 报名 箱: 3551664877@qq.com

3 报名监督电话: 625******311

西安市胸科医院

2***24 8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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