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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吉林省一汽总医院提升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病理科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吉林 长春

2024-09-18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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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吉林省一汽总医院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2024-09-20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9-24
标的物: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吉林省一汽总医院提升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病理科设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24年***9月24日 13点3***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吉林省一汽总医院提升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病理科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展片机1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日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不涉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适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和供货能力。(2)若供应商为制造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供应商为代理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其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注:①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设备,供应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②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设备,供应商无需提供上述要求的相关证件,但须提供该产品不属于医疗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③第二、三类则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3)拒绝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单位或个人参加采购。(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24年***9月18日  至 2***24年***9月2***日,每天上午9:******至11:3***,下午13:******至16:******。(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与供应商,请于上述时间内,将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henyang47@faw.com.cn),电话(17386876491)。

售价:¥5******.***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24年***9月24日 13点3***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长春市东风大街3462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开启

时间:2***24年***9月24日 13点3***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长春市东风大街346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省一汽总医院提升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病理科设备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24年9月24日13时3***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吉林省一汽总医院提升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病理科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万元。
***采购需求:展片机1台。
***最高限价:展片机***9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日内交货。
***服务地点:吉林省一汽总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适用。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和供货能力。
(2)若供应商为制造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若供应商为代理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其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注:①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设备,供应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②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设备,供应商无需提供上述要求的相关证件,但须提供该产品不属于医疗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③第二、三类则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拒绝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单位或个人参加采购。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无效。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时间:2***24年9月18日***9时******分至2***24年9月2***日16时******分(北京时间)。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与供应商,请于上述时间内,将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henyang47@faw.com.cn),电话(***)。
*** 售价:5******元/标段,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24年9月24日13时3***分(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长春市东风大街3462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开启
时间:2***24年9月24日13时3***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长春市东风大街346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保证金:4******元(提交方式请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保证金条款具体要求)。
***递交文件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吉林省一汽总医院
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2643号
联系人:张旭
联系方式:***431-859***2513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孙宏伟、陈阳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chenyang47@faw.com.cn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阳
电 话:***
***监督部门:吉林省一汽总医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一汽总医院

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2643号

联系方式:张旭***431-859***2513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方式:陈阳***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阳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