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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江门
2024-09-19
为了进一步规范医疗设备的采购行为,使具体操作有章可循,促进我院设备采购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我院拟对以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院内采购(其中该项目因2***24年9月13日至2***24年9月18日第一次公告不足三家响应(第一次递交的投标文件依然有效),故现第二次公告挂网),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厂家)参与本次采购。
一、采购项目、数量及时间
1、 项目清单
项目编号 |
名称 |
年限 |
最高限价 (万元)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全自动免疫分析仪(GSP)维保服务项目 |
2 |
7 |
附件1:GSP+P9 设备全维保服务需求书 |
2、谈判文件公示时间:2***24年9月2***日至2***24年9月24日。
3、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24年9月 24 日下午5时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江门市星河路2号-江门市妇幼保健院3号楼六楼 设备和采购科。)
4、谈判时间: 待定。
5、谈判地点: 待定 。
6、请各供应商认真审阅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谈判准备,按文件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谈判。
7、如需了解项目情况及要求,可致电:***75***-7361949何小姐。
二、采购项目要求及提交资料
1、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4)供应商具有售后服务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每份谈判响应文件需包含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代理授权书、法人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等相关资料;
(3)响应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4)响应产品信息一览表(包括: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和国籍、规格型号、响应价、产品质量承诺书)。
(5)响应产品说明和技术参数。
(6)贵司拟供应产品近一年真实的中标通知书或成交结果通知书及其价格。
(7) 响应产品用户名单。
3、谈判响应报价应为交付采购人使用前(包括伴随服务)的总价格。应包括设备费、备品备件费、各种税费、相关费用(运输、包装、安装调试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伴随服务费(验收、首次计量校准、培训、维修等的售后服务)等的一切费用。如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附件、易损件、安装必须的特殊专用工具及有关资料,供应商须含在报价中并列出详细清单。 响应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需消耗耗材或试剂必须在响应文件内列明并报价格、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耗材采购平台)产品编号。
4、每份谈判响应文件只对应一个项目编号设备并对项目内所有设备进行报价,否则视为废标。
5、谈判响应文件包装袋必须按以下内容张贴封面标签: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
||||
响应项目 |
编号 |
|||
设备名称及规格 (厂家、品牌、规格) |
||||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6、每份谈判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包装并贴上封条加盖公章。
7、谈判响应文件一式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九份,并将十份响应文件共同 置入一个包装袋内 密封好。
8、谈判响应文件须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响应,否则,申请将被拒绝。
9、另置一个包袋附上一份“第二项1、 供应商资质要求”、贵司所投标产品证件、厂家证件、近一年真实的中标通知书及使用说明书,供工作人员提前审阅。
1***、请各位投标人用U盘准备好电子版 响应文件,和响应文件的正本一起密封,谈判现场院方工作人员存档后归还。
11、请到谈判现场的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授权人准备一份法人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盖公章),在谈判现场交给院方工作人员。(若谈判代表不是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授权人本人,则视为投标无效。)
三、谈判程序以及评审原则
1、听取各供应商的产品介绍(口述介绍)。
2、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资质资信和品牌、销售业绩、产品质量、响应价格和售后服务承诺等因素综合评价。采取院内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本次谈判最多不超过二轮,最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3、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不承诺最低响应价成交)。
4、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均不退回,且不对未成交供应商作未成交解释。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 成交结果均应以符合采购方使用要求为原则,如出现成交设备不符合使用部门要求情况,我院可对成交结果作适当调整或废标,成交供应商及相关参与供应商不得提出异议。
以上内容由江门市妇幼保健院设备和采购科负责解释。
江门市妇幼保健院
2***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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