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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海滨人民医院电子鼻咽喉镜购置项目前期调研公告

天津

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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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2024-10-23
公告正文

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要求,拟对 我院电子鼻咽喉镜购置项目开展前期市场调研工作。欢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单位参与调研论证。现将相关论证信息公告如下:

一、调研项目名称:

电子鼻咽喉镜购置项目前期调研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 、提供 2***23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 2***24 年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被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 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 号)的规定,若供应商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若供应商不是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 、所投产品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 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材料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三、调研要求:

1 、以上所有资质,不全者不允许参与调研论证。

2 、参与调研论证的供应商提供近三年承担与本项目类似项目的合作客户名单和合同复印件。

3 、项目报价单(报价单以下表为模板,填全空白处内容即可)。

4 、以上资料盖章、法人签字后以扫描件形式存入一个文档,连同报价单电子版发送到如下指定邮箱。

设备名称

规格

计量单位

数量

价(元/台)

价(元/台)

备注

电子鼻咽喉镜

包含: 高清内窥镜图像处理器" rel="nofollow" class="cnt-link">内窥镜图像处理器1台、电子鼻咽喉镜(检查型)3条、电子鼻咽喉镜(治疗型)1条、医用监视器(≥23吋)1个、医用影像工作站1套、医用台车1个、高清内窥镜图像处理器(便携式)1个、一次性使用活组织取样钳(***mm)、内镜注射喷洒管***mm)、一次性无菌内窥镜套

台(套)

1

7***

四、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2***24 1*** 23 下午 17 ****** 之前将调研全部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五、报名联系人:

报名咨询电话: 吴老师 1392******15895

报名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医学装备办公室

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

2***24 1***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