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妇幼保健院
2***24年1***月3***日招标 公告 (医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采购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针对医疗集团使用的物资类、工程类、服务类等项目进行院内 招标 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 FB YG- 2***241***3***
2、项目名称: 金华市 妇幼保健院 采购项目
3、采购组织类型:院内 招标 采购
4、 项目概况: 采购货物名称、数量、用途及主要技术规格:
标项号 |
项目名称 |
使用科室 |
项目类别 |
数量 |
预算(万元) |
挂网次数 |
需求参数 |
1 |
氙气灯泡 |
儿内三病区 |
临时预算 |
2 |
3 |
2 |
|
2 |
密纹小网篮 |
消毒供应室 |
临时预算 |
5 |
***.***9 |
2 |
|
3 |
超声波清洗机主板 |
消毒供应室 |
临时预算 |
1 |
***.56 |
2 |
|
4 |
隔音室搬迁 |
儿童保健科 |
临时预算 |
1 |
1.8 |
1 |
|
5 |
婴儿喉镜镜柄 |
NICU |
临时预算 |
2 |
***.***8 |
1 |
使用5号电池 |
6 |
新生儿呼吸机NV8氧电池 |
NICU |
临时预算 |
2 |
***.26 |
1 |
|
7 |
新生儿呼吸机加热导丝管路 |
NICU |
临时预算 |
2 |
***.***9 |
1 |
|
备注: 本项目设有预算金额;请各供应商按预算金额内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总金额 1万元以内项目为电话询价,不需要到现场询价,请各供应商注意,避免造成不必要麻烦; 需提前与临床确认项目指标,是否满足临床需求。
具体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3所投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技术标准;
5.4投标人如为进口产品货物的代理商,还须提供产品制造商有效的授权函;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附件在 金华市 妇幼保健院 官方网站发布, http://www.jhfb.com
采购人: 金华市 妇幼保健院
地址:金华市 后山路 266 号
联系人: 蓝 老师
联系方式: ***579- 8916369***
7 、报名方式及签到须知:
7.1本次院内市场调研和 招标 报名材料通过发送 报名表 至邮箱: 邮件名称格式: “公司名称”+“报名项目”。请按照要求发送报名材料,否则视为报名失败,不再进行电话通知相关采购事宜。
7.2报名材料包含公司工商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对投标人的委托书,以上证件必须加盖公司公章且留有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7. 3 如有弃权,请提前告知工作人员。
8 、 电子 文件截止时间:
8.1报名截止时间为 2***24年 1*** 月 29 日 12:******(北京时间) 。
8.2选择参加多个子包的单位,电子文件应按子包号分别编制、装订和包封。逾期未完成报名及上传电子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9 、 招标采购 时间和地点:
9.1时间:2***24年 1*** 月 3*** 日 9 :******(北京时间)
9.2地点:金华市 妇幼保健院 行政楼 6F622会议室
9.3等候地点:金华市 妇幼保健院 行政楼 6F临床医学工程科
1*** 、等候会场纪律要求:
为保障院内市场调研和 招标 会场纪律,加强会场管理,确保议价和询价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应严格遵守以下事项:
1***.1 投标人需提前 3***分钟抵达等候会场进行签到 ( 金华市妇幼保健院 ),迟到视为弃权;
1***.2投标现场须保持安静,投标人需将手机调整为静音模式,禁止大声喧哗和不必要的交谈;
1***.3保持会场整洁卫生,禁止抽烟,不得随意吐痰,不得乱扔垃圾,爱护公共设施,如有损害公共设施者,需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
1***.4投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干扰秩序行为及舞弊行为,违者取消其资格,列入黑名单;
1***.5在议程中,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所有投标人不得在评标室门口逗留 ,不得擅自随意离场,如需提前离开,请提前告知工作人员,否则视为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