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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丹东市】丹东市中心医院牙科显微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 丹东

2024-11-06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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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丹东市中心医院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2024-11-14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1-27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丹东市中心医院牙科显微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24-11-***6
项目概况

丹东市中心医院牙科显微镜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24年11月27日 ***9时3***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丹东市中心医院牙科显微镜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光学系统

******全镜组复消色差光学系统;

******在25***mm工作距离下,放大倍数***~2***25倍;

******倍数调节方式:5档变倍,变倍系数1:6;

******目镜:复消色差***倍;

******目镜屈光补偿+4/-8D,目镜眼杯高度可调;

*********-18***度倾角可调目镜筒系统,瞳距可调55-75mm;

******配备变焦物镜,调焦范围2******mm-43***mm;

******前置式人体工程学手柄,方便操作;

***照明系统

******冷光源照明系统;光源传导方式为光导纤维;

******主光源:内置LED灯,后置于支架立柱顶端,远离主镜区域,由≥3个LED灯构成;

******升级光源增强功能,用于增强影像效果;

******光斑大小可连续无级调节;

******显微镜主镜上设有一个包含多功能的按钮,集成不同调节功能;

******自动调节亮度,并配有LED亮度指示条,光源亮度可根据工作模式灵活调节;

******提供至少两种滤镜使用模式:

******1内置绿色滤镜增强血管和神经等重要组织对比度,以便手术中更好识别,防止术中发生意外;

******2内置专为口腔科设计的橙色滤镜,用于防止树脂充填时发生预聚合反应导致提前固化;

***8可后期升级多种光学功能:①内置无眩光模式,可消除牙齿和器械表面反射光;②内置真光模式,可实现在自然光下进行树脂充填,同时防止填充物固化;③内置紫光模式,可辅助观察龋齿中的龋坏物质、牙菌斑和牙结石;有效区分天然牙齿和填充材料;

***支架系统

******支架承重≥***KG,高度≥172***mm;

******具有最低限位功能,保证手术安全;

******全部电缆内置在支架内部,外部无线缆裸露;

二、基本配置:

***主镜系统(复消色差主镜、内置模式切换装置):1套

***变倍系统(五档手动内置):1套

***目镜系统(18***度倾角可调双目镜筒含瞳距调节盘,***X 目镜) :1套

***物镜系统(焦距2******~43***mm变焦可调):1套

***前置式人体工程学手柄(对):1套

***支架系统(落地式移动含4轮刹停装置):1套

***LED灯源(内置于机身内,位于支架系统的立柱顶端,远离主镜):1套

***橙光模式(内置):1套

***绿光模式(内置):1套

1***.增强发光模式:1套

1***防尘罩:1个

1***电源线:1条

本项目中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院方通知后6***个工作日内供货安装并验收合格(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2***〕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24年11月***6日17时******分至2***24年11月14日17时3***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24年11月27日 ***9时3***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银河大街1******-1号(丹东新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2***〕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128-8588 ),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采购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丹东市中心医院
地  址: 丹东市振兴区锦山大街338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D***9号楼413室
联系方式: ***24-8265***588
邮箱地址: lnldglgs@12***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1******21773514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曹春雨、陈天硕
电  话: ***24-8265***58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