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兰溪市北部医院磁共振成像装置采购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24年11月28日 ***9:3***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兰溪市北部医院磁共振成像装置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兰溪市北部医院磁共振成像装置采购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合同签订后 4***日历天内完成所有项目实施并且通过验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有效的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至 2***24年11月28日 ,每天上午 ******:******至12:****** ,下午 12:******至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24年11月28日 ***9:3***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2***24年11月28日 ***9:3***
开标地点(网址): 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振兴路5******号裙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3室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7&articleId=YAR5A37KUXhxAwW***4Vx3zQ==&utm=web-micro-app-back-front.189f5f******.***.be3***ff7***8b8811efa4d98196e5fab***cd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21)22号)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 (浙财采监(2***22)8号)已分别于2***22年1月29日、2***22年2月1日和2***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 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22〕8号)已分别于2***22年1月29日、2***22年2月1日和2***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见采购文件 5、企业信用融资: 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投标人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 czt.zj. 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 6、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 7、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提示: 为扩大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面,除政采云网上金融服务合作银行外,兰溪市范围增加线下合作银行二家,具体信息如下: 杭州银行金华兰溪支行: 联系人:江昌奇 联系电话:*** 邮政储蓄银行兰溪市支行: 联系人:掌丽 联系电话:18357991***25(***579-88824616)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兰溪市人民医院
地 址: 兰溪市人民医院西山路135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余晓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579-88669971
质疑联系人: 杜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579-88669***28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兰溪市振兴路5***8号总部经济大楼A座8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徐瑾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 徐丽琴
质疑联系方式: ***579-88988422
***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地 址:兰溪市丹溪大道28号
传 真:/
联 系 人:周灵肖
监督投诉电话:***579-889***35***7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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