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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营口市】营口市中心医院医用桥式吊塔采购招标公告

辽宁 营口

2024-11-11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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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营口市中心医院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2024-11-19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2-02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营口市中心医院医用桥式吊塔采购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24-11-11
项目概况

营口市中心医院医用桥式吊塔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24年12月***2日 ***9时3***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营口市中心医院医用桥式吊塔采购
包组编号:******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包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各包采购内容分别如下:

包号 采购设备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是否允许进口 采购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技术性能描述
***1包 医用桥式吊塔 14 不允许 *** *** 见后附:采购需求

技术需求

***产品通过ISO 11197:2***19、IEC6***6***1-1检测标准。

***吊塔采用6系及以上的高强度铝合金型材,加工级别至少达到T6,抗拉伸强度≥27***N/mm2

***吊塔承载最大工作承重时,箱体位移量≤5mm,倾斜角度≤***.2°。

***要求表面采用环保抑菌粉末,可抑制抑制大肠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抑菌率>***%。

***要求箱体功能面板采用独立的铝合金模块组成,铝合金模块尺寸长15***mm-2******mm,宽8***mm-12***mm,拆除螺丝即可拆除模块。气源、网口终端安装在独立的白板铝合金模块上(不可安装在整体式钣金上)。

***抽屉托盘木箱以及悬梁木箱通过冲击试验,外包装与产品完好无损,避免运输途中磕碰损伤。

***要求所有吊塔箱体可旋转角度≥345度。

***吊塔基础架负载1************N˙m的作用力持续1***min,法兰盘水平倾斜角小于***.6°。

***气体终端插拔次数≥8************次,且通过盐雾试验后外观无红锈现象。

1***.要求安装于同一平面的气源终端采用Z字型交叉排列方式,相邻气源中心点沿箱体宽度方向的间距≥6***mm,以便于同时插上氧气流量计、负压吸引瓶等附件不会发生干涉。

1***采用优质气体管路,经过皮肤致敏试验后,皮肤无致敏现象。

1***吊桥悬梁工作承重≥4******KG,通过4倍工作承重16******KG的测试。

1***吊塔托盘在2倍工作承重负载下,负载面偏移角度≤2°。

1***吊塔防尘等级达到IP3***或以上;防火等级要求达到UL94-V***

1***滑车移动距离≥6******mm。

1***每套配置要求如下:

1***1横梁长度:2*********—35******mm(具体尺寸根据实际现场情况定制)。

1***2干区配置:至少包括仪器托盘2层;抽屉1个。德标气体终端3个:氧气1个、空气1个、负压吸引1个。22***V/1***A国标电源插座6个,六类RJ45网络接口2个,等电位端子2个,网篮1个。

1***3湿区配置:至少包括仪器托盘2层;抽屉1个。德标气体终端3个:氧气1个、空气1个、负压吸引1个。22***V/1***A国标电源插座6个,等电位端子2个,双关节输液组合架1个。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天内交付使用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2***〕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24年11月11日15时******分至2***24年11月19日************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24年12月***2日 ***9时3***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评审系统网上提交,备份文件须设置打开密码后提交邮箱lngczbyxgs@16***com。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2***】298号)。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4******9***39632进行咨询。 2、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等应保持一致,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3、开标大会期间,投标人需自行准备电脑及解密设备进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投标人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4、开标当日,投标人必须保证联系方式畅通,如有对投标文件澄清要求,将采用电话通知;如因投标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本采购项目如果适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可能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营口市中心医院
地  址: 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13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gczbyxgs@16***com
开户行: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61356***1***4*********33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天甲(代理机构)
电  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