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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南宁市某医院数字化摄影X射线机(DR)维保服务(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编号:2024-JQ24-F3008)

广西 南宁

2024-11-11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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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南宁市某医院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2024-11-19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1-27
公告正文

我院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南宁市某医院数字化摄影 X 射线机 DR )维保服务(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 ***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数字化摄影X射线机(DR)维保服务

详见第六章 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广西贵港市

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开始服务,维保周期3年,合同1年1签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 项目预算: ***万元/年,维保周期3年

*** 最高限价: ***万元/年,维保周期3年

*** 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 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提供的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 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 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4 11 1*** 日至 *********4 11 19 日,每日上午 9 : ****** 1*** : ****** ,下午 15 : ****** 17 : 3***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 网上发送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 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 的承诺书;

*** 申领 谈判文件承诺书;

*** 采购文件申领登记表扫描件和电子版 excel 各一份。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 A4 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 1 PDF 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采购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 cgglk@nnmyycg.cn

15 时前提交报名材料,当天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15时后提交的,次日1***时前告知。逾期未收到审核结果通知的,请主动联系采购机构联系人。审核未通过的,请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重新提交(请自行把控标书发售时限,逾期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 *********4 11 ***7 *** 3*** 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 *********4 11 ***7 9 ****** 分。

(三)报价地点: 南宁市某医院(详见采购文件)。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 *********4 11 ***7 9 ****** 分。

(二)谈判地点: 南宁市某医院(详见采购文件)。

报价供应商应当特别留意报价文件上载明的报价开始截止时间和地点,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报价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 4 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 3 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 )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人: 黄助理、蔡助理

办公电话: ***771-******7*********9 ***771-******7*********9

址: 南宁市某医院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杜助理

办公电话: ***771-******7***4******

十一、采购管理热线

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

办公电话: ***773-***************7***

移动电话: 153***3***51***41

通讯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

*********4 11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