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工作需要,我院拟采购2台动态心电记录仪,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发布集体谈判公告。
3.5万元/台,合计7万元。报价超过采购控制价价作响应无效处理。
2***24年11月12日-11月14日,共3个工作日。
响应供应商在报名期间将报名材料交至马山县人民医院门诊楼4楼招标采购办公室(马山县白山镇江滨西路446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开展报价工作的,则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价表。列清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价、数量、总价 、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附件2)
4.设备相关材料(产品设备三证、产品参数、产品彩页等)。
7.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材料要求全部盖章,一份正本,五份副本,全部装一个档案袋,用密封条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在档案袋写上采购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未密封装订的材料作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务必真实,提供虚假资料的供应商一经查实将不得参与此项采购项目。我单位将择期组织集体谈判,根据供应商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讨论后确定中标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