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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除颤仪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云南 普洱

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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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思茅区人民医院
标的物:
公告正文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除颤仪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除颤仪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QYC2***24***31

1.3采购预算:26.1万元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2.2交货期:国产设备成交后45个工作日。

2.3质保期:≥3年(从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3交货地点:成交人负责把货物发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成交单位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行业的质量标准,不得出现假冒伪劣或以次充好等情况。如出现质量问题,采购人可无条件退货或换货,成交单位并承担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2家及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供应商在谈判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谈判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3.3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

②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③对于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不作强制要求,需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产品分类明细/管理办法,或其他证明材料。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供应商报名要求及相关安排

(一)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1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原件查验后退还):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1.2拟派人员须持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不予报名。

(二)获取采购文件

2.1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24年11月14日至2***24年11月18日上午:***8:******-11:3***;下午:14:3***-17:3***(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2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的方式:

2.3采购文件获取地点: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门诊楼九楼招采办。

(三)响应文件提交/开启

3.1响应文件递交、签到截止时间:2***24年11月21日15:******分(北京时间)。

3.2响应文件递交及签到地点: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门诊楼八楼会议室(思茅区振兴北路8号)。

3.3响应文件接收联系人:许老师 18***87919557

3.4采购人不接受邮寄采购文件服务。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现场谈判要求及相关安排

1.按时参加采购谈判;

2.响应文件要求:请制作装订成册(一正一副)编制有详细目录、内容完整、页码清晰、签部分规范、装订整齐。规范的谈判文件,我方拒绝接受未密封的谈 判文件;

3.谈判文件中应有基本信息的报价一览表、服务期、公司基本情况概况、公司资质文件、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拟派人员须持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承诺其在截止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原件,项目用户名单及同类业绩案例(需提供近三年类似成功业绩案例的合同复印件等能证明的材料)、服务方案等。申请人应具有足够的能力有效履行合同,服务方案文件要求(针对本项目组织的服务方案,可从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承诺及人员配备情况等方面提供);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健全,能够提供本次投标项目的紧急服务。

4.我方不接受未报名、无经营资质及超过指定截止时间的谈判文件;

5.我方组织院内专家以我方实际使用情况及性价比综合评审;

6.评审结束后我方将与选中的申请人签署合同,落选者恕不另行通知。

7.参与谈判的申请人一旦被选中,必须按时供货,否则将被列入我院不良供应商名单,以后不得参与我院的采购活动。

8.无报名或报名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待二次公示。

六、注意事项

1.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将在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官网”发布公告,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潜在申请人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

2.本采购项目需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报名。

3.采购项目不用购买采购文件,也不必缴纳投标保证金。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七、采购人基本情况

1.联系人及电话: 李老师 ***879-283616***

邓老师 ***879-288577***

2.采购人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北路8号

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人表示衷心感谢。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

2***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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