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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开封
2024-11-15
***万
一、项目名称:开封市中心医院手术部麻醉科医用电动转移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16万元
四、拟成交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名称:郑州利开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曲梁镇劳动街联东U谷18栋2层2019室
五、拟提供货物或服务项目基本情况:
医用电动转移车一套。
六、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因项目采购为对接型医用电动转移车,仅有宁波启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一家公司生产 且该公司授权郑州利开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河南省SE-II 型医用电动转移车独家代理,供货本身具有唯一性,不可替代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办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陈雪 开封市医科所 高级 详见附件
张雯 开封市疾控中心 中级 详见附件
耿姣姣 开封市天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级 详见附件
八、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异议反馈时限
2024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2日17时00分
十、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开封市中心医院和恒之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异议须阐明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供应商非唯一性等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身份证原件)。 逾期不予受理,公示期间无异议,本项目将依法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十一、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开封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
地址:开封市顺河区河道街8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招标代理机构:恒之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7号3号楼B座5层506、5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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