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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合肥
2024-11-15
***万
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安徽省传染病医院)医用辅助设施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安徽省传染病医院)医用辅助设施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欧美林实验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长市永丰工业园区创业路99号
成交金额:柒拾柒万陆仟贰佰零贰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护士站站体(一型)、人造石(上台面)、人造石(下台面) 品牌:OMLSY、OMLSY、OMLSY 规格型号:L*35***/7****75***/118***、L*35****12、L*7****12 数量:***米、***米、***米 单价:***元、***元、***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向国、丁伯金、甄子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2】198***号”文件收费标准的6***%收取***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等媒介上发布。
2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3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12:***,下午14:3***-17:3***,节假日休息) 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招标集团大厦,联系电话:*** 。
4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安徽省传染病医院)
地 址: 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 1*** 号
联系方式: 刘老师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光
电 话:***
十、附件
1 、采购文件
2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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