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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医学检验部分项目委托检验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福建 福州

2024-11-18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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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中标单位:
福州艾迪康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万
标的物: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 2024578

二、合同名称: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医学检验部分项目委托检验服务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医学检验部分项目委托检验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国宾大道363号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福州艾迪康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阳岐路53号3号楼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医学检验部分项目委托检验服务 2(年) *** ***.00 (1)每天适时由专业专职的接收员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负责送检标本的规范收集、保存与分装。(2)运输保管过程中若出现影响标本检验质量的情形,所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3)安装远程查看外送标本检查结果的系统。(4)检验检查结果报告须包含准确、完善的病人信息(包括病人的姓名、年龄、门诊号、住院号、送检科室及送检医生等信息)(5)提供定期出版更新的《诊断项目册》。(6)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样本及资料的保存,便于检验结果的追溯。(7) 标本转运过程应符合国家标准,中标人外勤人员发生职业暴露,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8) 免费提供送检项目使用的采血管及标本瓶(盒)等相应耗材。(9)检验结果质量可靠、准确。(10)中标人的市场服务人员应定期回访,在学术上加强与临床沟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11)制定完善的危急值处理流程。(12)中标人应具备提升医院检验项目的科研能力,利用实验室科研能力技术为临床医生在疾病的诊断鉴别诊断观察治疗效果等方面提供可靠的实验数据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金额: ***.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玖万贰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1月18日至2026年11月17日

履约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1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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