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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变更 潜山市立医院新区内镜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更正公告

安徽 安庆

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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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潜山市立医院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FS34***8822***24***33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潜山市立医院新区内镜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24年11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第二包 评分办法—业绩”

业绩

2*** 19 1 1 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所投产品具有医疗机构供货业绩的 业绩中产品须与本次所投 核心 产品品牌、型号相同 ,每提供 1 个业绩得 3 分,满分 6 分。

1 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并加盖 供应商 公章。

2 所投产品供货业绩可不限合同主体,但合同甲方须为医疗机构,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 )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产品品牌型号等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加盖公章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注: 上述材料须同时具备,缺少任一材料则该业绩不得分。

***-6

现修改为:

业绩

2*** 19 1 1 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所投 核心 产品具有医疗机构供货业绩的,每提供 1 个业绩得 3 分,满分 6 分。

1 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并加盖 供应商 公章。

2 所投产品供货业绩可不限合同主体,但合同甲方须为医疗机构,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 )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产品品牌型号等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加盖公章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注: 上述材料须同时具备,缺少任一材料则该业绩不得分。

***-6

更正日期: 2***24年11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 潜山市立医院

址: 潜山市梅城镇梅苑路 244号

人:柯先生

联系方式: ***

2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 69号

人:张若飞

联系方式: 1773******13***2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柯先生

话: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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