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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新疆锦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喀什地区2024年“5·8人道公益日”众筹体外除颤仪(AED)项目竞争性磋商

新疆 喀什

2024-11-19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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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喀什地区红十字会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2024-11-27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2-0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喀什地区2***24年“5·8人道公益日”众筹体外除颤仪(AED)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喀什市西泓世嘉二期3号楼一单元2号房2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24年12月***2日 11点3***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喀什地区2***24年“5·8人道公益日”众筹体外除颤仪(AED)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95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95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具体已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中要求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1)供应商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投标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或代理商且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同时还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注:以上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24年11月2***日  至 2***24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1***:******至14:******,下午15:3***至19:3***。(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喀什市西泓世嘉二期3号楼一单元2号房25楼

方式:线下领取

售价:¥1******.***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24年12月***2日 11点3***分(北京时间)

地点:喀什市西泓世嘉二期3号楼一单元2号房25楼

五、开启

时间:2***24年12月***2日 11点3***分(北京时间)

地点:喀什市西泓世嘉二期3号楼一单元2号房2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超过2******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2***%(工程项目为6%~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地区红十字会

地址:喀什地区红十字会

联系方式:阿仙姑、133***9988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锦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西泓世嘉二期3号楼一单元2号房25楼

联系方式:蔡雨欣、***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雨欣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