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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 银川
2024-11-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项目二标段综合楼工程 已由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宁发改社会审发〔 2***24〕6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建 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 及自筹 。招标人为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恒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51842.***7平方米,占地面积16.65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新建国家紧急救援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44915.16平方米,设置床位115张,主要建设批量伤员救治大厅、中毒伤员抢救大厅、急救培训演练中心、信息指挥中心、检验检查、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血管外科、血液内科、麻醉评估中心、MDT会诊中心、人防工程等。(二)新建发热门诊楼一栋,建筑面积6926.91平方米,设置床位64张,主要建设儿童发热门诊、成人发热门诊、负压病房与检验科、住院大厅、医护科研中心等。(三)医院信息化建设。(四)拆除原有儿科门诊、体检中心、行政病案楼、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中转站等建筑751***平方米。同步建设绿化、道路、室外管网等配套设施。
2.2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院内东南侧,东临胜利街,西侧为院内综合病房,南临第二排水沟,北侧为院内门诊楼。
2.3计划工期: 1***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 期: 2***24年 12 月 2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2 7 年 12 月 21 日 (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时为准 ) 。
2.4招标范围: 国家紧急医学救援综合楼 、变配电室工程、停机坪。 综合楼建筑面积 44915.16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7829.8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7***85.35平方米,建筑高度 56.2 米,室内外高差 ***.3 米。主楼为 L 型布局,地上13 层,地下 2 层,建筑裙房为矩型布局,地上 3 层,地下 2 层,主楼急救主入口位于南侧,门诊主入口位于东侧,并通过连廊与北侧原有门诊楼联通。屋面设置屋顶高架直升机停机坪。本项目共设置楼梯 4 部,电梯 14 部,其中医用电梯 8 部、医护专用客梯 3 部、污物兼消防电梯电梯 3 部,设置自动扶梯 2 部(1 部含上下两组),联通 1 至 3 层。
综合楼首层层高 5.2 米,设置应急救援大厅、隔离抢救、批量伤员抢救大厅、污物打包、彩超、B 超、中毒伤员抢救大厅、 门诊门厅、挂号缴费、药房、消防控制室等;二层层高 4.2 米,设置留观、影像科示教室、超声心动、超声、彩色超声诊断、输液室、候诊区、自助服务区等;三层层高 4.2 米,设置候诊区、示教室、功能检查室、检验科实验室等;四层层高 4.2 米,设置烧伤整形美容科门诊、皮肤科门诊、治疗室、候诊区等;五层层高4.2米,设置血管外科、血液内科、候诊区等;六层层高 4.2米,设置创伤骨科、脊柱、关节外科、治疗室、候诊区等;七层层高 4.2 米,设置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普胸外科、急性肾损伤、泌尿外科、治疗室、候诊区等;八层层高 4.2 米,设置心脏病学中心、创后应激心理辅导中心、候诊区等;九层层高 4.2 米,设置肝病科、麻醉评估中心、中医骨伤科、候诊区等;十层层高4.2 米,设置老年医学科、内分泌科、候诊区等;十一层层高 4.2米,设置 MDT 会诊中心、特需门诊、候诊区等;十二层层高 4.2米,设置培训室、多媒体教室(急救培训演练中心)等;十三层层高 4.2 米,局部 6.3 米,设置信息指挥中心、基地管理办公、信息机房等;设备层层高 3.7 米,设置设备用房、屋顶水箱间等;地下一层层高 5.4 米,设置设备机房及工具间等;地下二层层高5.2 米,设置设备机房、人防设施等。具体内容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等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项目二标段综合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 格,且同时 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24 年 11 月 19日2*** :******至2***24 年 11 月 26日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24 年 12 月 1*** 日 ***9:******,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代理机构:宁夏恒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南街 8***4号 地址:银川市阅海商务中心宁夏建筑设计
研究院 7楼
邮 编: 75************ 邮编: 75************
联 系 人:田老师 联 系 人:张彩琴、陈嘉豪 、马晓萍
电 话: ***951-6743745 电 话:***
宁夏恒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24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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