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23年度或2***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及资产负债表扫描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按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22〕3号)进行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包组三:全自动冷沉淀制备仪及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可按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①如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②如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或承诺中标后办理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承诺函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2***〕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19〕9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潮州市中心血站
地 址: 潮州市湘桥区枫春南路9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潮州市正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绿茵路金阳大厦2***2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邱先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