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鞍山市第三医院CT球管采购项目(进口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24-11-2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内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与招标公告不一致,现予以更正,更正后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24年11月25日23时59分至2***24年12月***3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其他内容均未做修改,特此说明。
更正日期:2***24年11月22日16时2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4******-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评审过程中因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经平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 (1)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详见采购文件内要求]进行评审; (2)接受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详见采购文件内要求]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本项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会议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鞍山市第三医院
地 址: 鞍山市立山区胜利北路32***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所在层5层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苏倩、张猛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