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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南京
2024-11-26
***万
项目概况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彩色超声诊断仪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苏采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24-12-2*** 14:3***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彩色超声诊断仪项目
预算金额: 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 |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
最高限价 (万元人民币)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1 |
彩色超声诊断仪 |
1 套 |
详见 招标 文件 《 第四章 招标 技术规格及要求 》 |
项目招标完成,接院方通知后, 6*** 日内送至丁家庄院区指定地点。 |
2****** |
2****** |
接受 |
合同履行期限: 项目招标完成,接院方通知后,6***日内送至丁家庄院区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产品按国家规定须进行医疗器械备案或注册的,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该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需提供该证和所投产品在该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2 ) 供应商 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产品的类别,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本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 产品按国家规定须进行 3C 强制认证的,供应商须提供 3C 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 ) 产品的代理商、经销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产品为进口产品,提供产品制造商或其驻中国办事机构或制造商授权的中国境内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时间: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苏采云)
方式: 供应商持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苏采云)”(http://jszfcg.jsczt.cn/jszc)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售价: ***.******元
2***24-12-2*** 14:3*** (北京时间)
地点: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供应商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 (苏采云)”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 政策 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等政府采购 规章 。
2 、 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 (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 、 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4 、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 “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 “办事指南” - “资料下载”中的《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 (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办理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 (苏采云)”官网( http://jszfcg.jsczt.cn/jszc )下载并安装控件驱动(使用谷歌浏览器),进行“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 (苏采云)”账号注册及 CA 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证书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交易采购流程要求。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25-83633744 、 ***25-83633743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联系电话 ***25-685***5941
4.1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持 CA 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 (苏采云)”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 (苏采云)”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2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4.3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 “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 (苏采云)”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4.4 电子开标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 (苏采云)”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
4.5 注意事项
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当使用 “验证 CA ”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标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 2***21 〕 5 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 https://njgc.jfh.com/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 http://18***.1***1.238.212:828***/hodeframe2***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 )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 1 )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 2 )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 3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4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 6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
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 1 )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2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 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妇幼保健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燕新路1号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25-69929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纬地路9号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B3幢
联系人:夏露
联系电话:***25-854377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露
电话:***25-85437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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