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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漯河
2024-11-28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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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漯河市中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采购设备第七批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24年12月11日***9时3***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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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 | |||||||||||
2、项目名称:漯河市中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采购设备第七批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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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漯河市中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采购设备第七批项目,购买物理降温仪、电动多功能理疗床(整脊床)、红外脉冲辐照治疗仪、射频控温热凝设备、彩色超声诊断系统(肌骨超声)、温控银针治疗仪。包含上述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质量要求:合格。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二年。交付地点:按照采购人要求(具体数量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6、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申请人若为生产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申请人若为经销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申请人所投报的属于医疗器械产品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其他产品除外。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件,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2)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23或2***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财库【2***12】124号文件中规定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参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时间:2***24年11月29日 至 2***24年12月***5日,每天上午******:******至12:******,下午12:******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 |||||||||||
***售价:***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截止时间:2***24年12月11日***9时3***分(北京时间) | |||||||||||
***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时间:2***24年12月11日***9时3***分(北京时间) | |||||||||||
***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源汇区宝塔山路与长江路交叉口向北1******米漯河市市民之家5楼,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到达现场,并完成系统签到、现场签到、解密、现场磋商及二次报价,未参加现场签到的供应商按无效标处理。)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现场电子开标”方式,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 (https://ggzy.luohe.gov.cn/bidweb/) 进行在线签到,准时参加开标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线签到的响应文件将无法参与项目开标。响应人需要抵达开标现场,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磋商评审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本次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5、代理费用的收取: (1)收取方式: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收取标准:参照漯财购【2***18】16号文件、豫招协【2***23】******2号文件的规定。 (3)收取金额:************.******元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漯河市中医院 | |||||||||||
地址:漯河市交通路南段649号 | |||||||||||
联系人:理先生 | |||||||||||
联系方式:***395-5757388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嵩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漯河市建业壹号中心15***3室 | |||||||||||
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395-3397***9*** | |||||||||||
***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395-339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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