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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徐州
2024-12-21
***万
项目概况 铜山区妇幼保健院NICU设备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25-***1-1*** 1***:******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铜山区妇幼保健院NICU设备
预算金额: 9***.******************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6***日内,完成安装及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原件的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即提供: 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投标人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id="64" title="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id="46" title="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时间: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 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的《“苏采云”系统政务CA办理材料、操作手册及控件下载》。 自2***23年9月18日起,“苏采云”系统使用新版CA数字证书,请未办理新版CA数字证书的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更换。如因数字证书问题导致投标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办理地址和所需材料请见《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2&articleid=1d2f56eb-eb61-4***4b-96bb-4d871b339214)。
售价: ***.******元
2***25-***1-1*** 1***:****** (北京时间)
地点: 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获取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25年1月1***日北京时间1***:******)前。
2.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由采购人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联系部门:江苏乾鸿全过程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地址: 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路凤凰山庄商办楼 C栋 。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市铜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
单位地址:铜山区凤山路1号
联系人:陈传娇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乾鸿全过程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路凤凰山庄商办楼C栋
联系人:江苏乾鸿全过程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苏乾鸿全过程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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