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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长汀县大同卫生院检验试剂及耗材(二次招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山西 大同

202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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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长汀县大同卫生院
公告正文

经医院院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我院 检验科检验试剂及配套耗材(非集采项目)组织召开院内采购 会。确定中标供应商后我院将以中标价格向中标供应商签订二年期采购合同。现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报名参加。因第一次公告截止后报名不足三家,现进行第二次公告。如仍不足三家,则按实际报名家数进行。

一、检验试剂及配套耗材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备注

1

D-二聚体检测试剂(免疫比浊法)

每毫升

2

纤维蛋白原检测试剂(凝固法)

每毫升

3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检测试剂(凝固法)

每毫升

4

凝血酶时间检测试剂(凝固法)

每毫升

5

血浆凝血酶原时间检测试剂(凝固法)

每毫升

6

清洗液A

每毫升

7

清洗液B

每毫升

8

凝血两项检测用质控品

每毫升

9

D-二聚体低值质控

每毫升

1***

测试杯

11

血气分析检测测试盒

人份

12

血气分析检测测试卡

13

C—反应蛋白检测试剂(胶乳增强免疫比浊法)

14

25-羟基维生素D(量子点免疫荧光法)

15

糖化血红蛋白检测试剂(磁微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16

降钙素原检测试剂(磁微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17

心肌钙蛋白I检测试剂(磁微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18

血细胞分析用稀释液

每毫升

19

血细胞分析溶血剂

每毫升

2***

血细胞分析溶血剂

每毫升

21

血细胞分析溶血剂

每毫升

22

探头清洗液

每毫升

23

血细胞分析用质控物

每毫升

24

电解质测定试剂

每毫升

25

电解质质控液

每毫升

26

电极内充液

每毫升

27

参比内充液

每毫升

28

多酶去蛋白液

每毫升

29

电极调理液

每毫升

3***

生化分析使用清洗液A

每毫升

31

生化分析使用清洗液B

每毫升

32

生化分析仪清洗液

每毫升

33

淀粉酶测定试剂盒

每毫升

34

生化复合校准品

每毫升

35

脂类校准

每毫升

36

抗链球菌溶血素O检测试剂(乳胶凝集法)

每毫升

37

类风湿因子检测试剂(乳胶凝集法)

每毫升

38

A B 血型试剂

每毫升

39

阴道炎联合检测试剂盒

人份

4***

全自动发光免疫分析仪激发液

每毫升

41

全自动发光免疫分析仪清洗液

每毫升

42

全自动发光免疫分析仪预激发液

每毫升

43

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化学发光法)

44

总甲状腺素检测试剂(化学发光法)

45

促甲状腺激素检测试剂(化学发光法)

46

总三碘甲状腺原检测试剂(化学发光法)

47

糖类抗原19-9检测试剂(化学发光法)

48

癌胚抗原检测试剂(化学发光法)

49

癌抗原125检测试剂(化学发光法)

5***

甲胎蛋白检测试剂(化学发光法)

51

反应杯

备注: 1. 投标人所投相应试剂及配套耗材必须与我院现用设备相匹配,且质量稳定、检验结果准确、不损伤检验设备。(如需了解相应设备具体参数可到我院检验科咨询)。

2.因供应商所提供的检验试剂及配套耗材出现质量等问题,导致检验结果不准确或检验设备受损等造成不良后果的,供应商必须承担相应责任,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可随时终止合同。

3.投标人投标报价应不高于目前供应价格(具体单项价格可向设备科索取)。

二、供应商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产品授权书(如有)。

(三)委托代理人参加采购会的,必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所投产品试剂及耗材的报价清单一览(按附件填写)。

(五)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六)试剂检测结果稳定性承诺书。

以上所有材料必须装订成册不可拆卸,并于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对应序列号、投标方、联系方式。所有材料均加盖公章(材料准备一正一副,报价单准备三份),密封成册并于公示截止日前(2***24年12月27日下午17时,以材料收到时间为准)邮递至长汀县大同卫生院设备科,接收人:丘女士 联系电话:***597-3366385。

三、定标方式:

我院院内采购小组,将对各供应商所投产品进行综合评议,在符合投标规定,并满足我院使用需求的情况下,价格最低者推荐为第一中标人,如遇价格相同,评委专家将以抽签的方式确定。

四、项目公示时间:2***24年12月23日至2***24年12月27日。

五、采购会时间:2***24年12月31日15:******

六、采购会地点:长汀县大同卫生院12楼小会议室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大同镇海螺墩桥头大同卫生院设备科,接收人:丘女士,电话:***597-3366385,188***5***29813。

八、供货时间:

中标者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到我院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按我院供货需求供货。

九、付款方式:

每月按实际供货量结算。合同签订后,中标方每次在接到我院供货需求后5日内供货,每月初根据上个月的供货量中标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等结账所需票据,我院收到票据后2个月内结清货款。

十、 其他

合同签订后,因我院不可抗力的原因(如需长汀县总医院集采、福建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网、三明采购联盟普通医用耗材等)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我院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若因项目收费价格调整,出现收费价格低于试剂采购价格等情况,我院有权重新协定价格。
附件《长汀县大同卫生院检验科检验采试剂及配套耗材(二次招标)采购项目报价清单》

长汀县大同卫生院

2***24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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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供  稿 | 设备科

编  辑 | 罗洁铃

一  审 | 张   静

| 胡泰富

三  审 | 朱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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