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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湘潭
2024-12-23
***万
湘潭 市口腔医院 的 牙周电子探针系统及口腔手术显微镜采购项目 (包二: 口腔手术显微镜) 第二次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1、采购项目名称: 湘潭市口腔医院牙周电子探针系统及口腔手术显微镜采购项目
(包二: 口腔手术显微镜) 第二次
2、委托代理编号: HXYDZ-2***241182
3、采购预算: ***.******元
¨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4、合同定价方式: þ 固定总价 ¨ 固定单价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到货;设备到货后,按采购人 通知时间派工程师在 5 天内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直至设备正常运行 。
6、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þ 谈判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 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包二 |
口腔手术显微镜 |
详见采购需求中全部内容 |
固定式显微镜 2台移动式显微镜1台 |
***.****** |
三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备案凭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1、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1、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22】17号)相关规定,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后附格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按本邀请公告要求提供基本和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申请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7 、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递交的所有资料必须年审合格、清晰可辨,否则视为不合格;(2)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签署完整,一式两份。
1、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湘潭市口腔医院官网》发布。
2、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19〕2***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 购 人: 湘潭市口腔医院
联系人:刘女士电 话: ***731-55577712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雨湖路 95号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恒、段海南电 话: ***
地 址:湘潭市建设中路 3号美高梅大酒店7楼7***8室
附件 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委托代理编号: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页码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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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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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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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 “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 “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 (姓名、职务)系 (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 (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资格证明文件、响应文件; (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3,原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4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2***〕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大型口 中型口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 (单位)名称(盖章):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注册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如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个人(自然人投资)独资企业、集体企业和外资企业 (中外合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
注:以上信息请投标人按实填写。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
授权代表人姓名 (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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