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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清远市中医院电子支气管镜采购项目拟实行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广东 清远

2024-12-24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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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清远市中医院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清远市中医院

项目名称:清远市中医院电子支气管镜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本项目拟采购一根进口的配套奥林巴斯CV-17***主机使用的电子支气管镜(治疗镜,不包含主机), 产品性能、型号和规格要求如下

(1)视野角度≥12***度。

(2)视野方向:***度直视。

(3)景深:可视焦距包括3mm~1******mm。

(4)最小可视距离≤3.***mm。

(5)先端部外径≤5.9mm。

(6)插入部外径≤6.***mm。

(7)弯曲部角度:上≥18***度,下≥13***度。

(8)钳子管道:钳道内径≥2.7mm;可以使用包括高频电烧在内的广泛的治疗附件,还可以进行电外科和激光治理治疗。

(9)插入部有效长度≥6******mm。

(1***)可进行特殊光观察,能够观测粘膜深层的血管网状态。

(11)遥控功能:按钮数量≥4个,可按需要将主机功能设置在任意一个按钮上,至少可遥控白平衡、图像强调、图像冻结和特殊光观察四种功能。

2.交付时间及安装、调试

(1)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2)供应商必须依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承诺,将产品安装并调试至最佳运行状态。

3.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安装场地。

4.付款方式 :产品验收合格,收到供应商递交的支付申请和有效发票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总价款。

5.产品要求

(1)产品为原厂生产全新未启封最新批次的产品(含配件和随机工具等),符合设备技术性能、配置、质量及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履行。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和卫生的规定。

(4)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所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产品一同发运。

6.验收

(1)运输包装应符合产品的特点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2)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则按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验收,或依照采购文件和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承诺执行。

(3)供应商在完成产品的安装调试和人员的技术培训并确保其稳定运行后,提交验收申请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型号、数量及外观;产品所附技术资料:产品组件及配置;产品功能、性能及各项技术参数指标。

(4)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产品有短缺、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情形,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和更换缺失、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

(5)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不符合要求,有权拒绝接收产品,并签发拒绝收货通知书。供应商应于双方约定时间内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否则,视为供应商逾期交货。

(6)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如有)。

7.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产品整机质保期不低于2年。如生产制造商提供更优质服务,则按生产制造商的标准执行。

(2)质保期内,供应商对所供产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和包维护保养。

(3)质保期内出现不明故障,供应商必须在3***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有明确的解决方案。如故障不能通过电话解决,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维修通知后8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24小时内免费排除故障,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率大于95%工作日;如果维修时间超过3天,供应商须在24小时内无偿提供备用产品给采购人使用;否则构成违约责任。

(4)设备在质保期内维修,维修完毕正常运作后,供应商须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用户意见等)报采购人备案。维修时间超过24小时,每逾期1天,质保期延长2天。质保期内维修不超过3次(人为因素、自然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否则,从第4次维修结束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

(5)质保期满后提供有偿终身维护保养服务,若需更换零配件只按成本价格八折优惠收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供应商在质保期和维护期内负责采购人的产品升级的服务工作,并提供相关的信息技术和跟进工作。

8.培训要求 供应商提供现场培训及相关培训资料,保证操作人员能熟悉操作设备以及掌握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知识,签订合同后提供不少于2次免费指导服务。

9.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的缴纳: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允许以支票、汇票、本票、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本次采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1)以支票、汇票、本票的方式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在履行期间内,供应商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并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事项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退还申请,采购人在一个月内无息退还。当发生有明显证据证明供应商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供应商有明显过错致采购人造成损失等情况,采购人有权根据供应商违约情况及问题的严重程度全部或部分扣减履约保证金。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5个日历日内补足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额。

2)以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方式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在履行期间内,供应商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并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事项后,保函在期限届满自动失效。当发生有明显证据证明供应商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供应商有明显过错致采购人造成损失等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通过举证鉴定后,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并凭保函原件和举证鉴定材料到开函单位领取履约保证金。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5个日历日内补足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额。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目前,医院肺病专科使用的支气管镜设备主机为奥林巴斯CV-17***,电子支气管镜为BF-Q17***,拟采购的为BF-1TQ17***电子支气管镜(治疗),市场上无可兼容CV-17***主机的电子支气管镜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采购人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韶关市森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北江北路1号财富广场A单元161***

三、公示期限

2***24年12月24日  至  2***24年12月3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详见“ 单一来源采购 响应文件格式”之“一、资格性文件”之“(四)资格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详见“ 单一来源采购 响应文件格式”之“一、资格性文件”之“(四)资格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详见“ 单一来源采购 响应文件格式”之“一、资格性文件”之“(四)资格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单一来源采购 响应 文件需附有资格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单一来源采购 响应 文件中需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2)按规定获取了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按规定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单一来源采购 响应文件需附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详见“ 单一来源采购 响应文件格式”之“一、资格性文件”之“(四)资格承诺函”。

(5)如供应商并非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须具有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属于代理商授权的,还须同时提供其自身作为代理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单一来源采购 响应 文件需附有产品制造商证明文件或相应的授权书。】

(二)如供应商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异议函应包含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项目的名称;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提出异议的日期和加盖公章,并于公示期限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清远市中医院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桥北路1***

联系方式:阮老师,***763-312629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清远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清远市北江二路财政大楼

联系电话:***763-3877328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东路碧桂园未来时光21栋4层42***

联系方式:严丽仪,***763-339***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