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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闽侯县总医院(闽侯县医院)病床,陪护椅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 福州

2024-12-25

***万

收藏标讯
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闽侯县总医院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2025-01-02
投标截止时间:
2025-01-15
标的物: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病床、陪护椅等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17层17***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25年***1月15日 ***9点3***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ZB(ZX)2***24-125

项目名称:病床、陪护椅等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39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39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采购包

品目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品目号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

是否允许进口

投标保证金

1

1-1

病床

1***

5************

***

939

1-2

陪护椅

48把

2496***

1-3

自动抽滤机

1台

19*********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3***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中小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2) 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14】68号)。(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17〕141号)。 (4)执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16﹞1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医疗设备特定条件: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①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书(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投标货物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投标货物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或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若有附件也应提供);投标货物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则无须提供此项。 ②投标货物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的,应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有效期内(若有附件也应提供)。(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商务部分《标的说明一览表》中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应与注册证书上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2、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二)中小企业: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投的所有货物均应由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承接商、工程承建商(如有)作出要求: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并声明其所投产品制造商均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11]3******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三)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24〕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招标文件有不同要求的以此为准。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24年12月25日  至 2***25年***1月***2日,每天上午9:******至11:3***,下午15:******至17:******。(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17层17***9室)

方式: 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潜在投标人可向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现场获取:到我司办公地点现场获取文件,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并提供招标公告中要求提交的获取材料后受理。 邮件获取: ①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②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转账或电汇交纳费用,并将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关文件(如有)及汇款单据扫描后用邮件发送至我司指定邮箱zhongdazb@163.com(购买时间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③与我司前台人员联系,确认款项是否到帐,相关文件是否收悉; ④我司按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上的信息以电邮方式发送招标文件,如需邮寄发票,邮费自理。

售价:¥1******.***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25年***1月15日 ***9点3***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25年***1月15日 ***9点3***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17层17***9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账户信息

帐户信息

(招标文件获取费用、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

开户名: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福州城北支行

账号:35****** 189*** ******7*** 5251 5459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总医院(闽侯县医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昙石山东大道123号

联系方式:叶工 ***591-229821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17层17***9。

联系方式:陈弘莉、张新香、王燕燕 ***591-88231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弘莉、张新香、王燕燕

电 话:  ***591-8823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