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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宁乡市中医医院宁乡市中医药示范传承康复中心建设项目(2024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六)合同公告

湖南 长沙

2024-12-31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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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宁乡市中医医院
中标单位:
湖南润恩医疗器械经营有限公司
***万
公告正文
货物类合同预览
宁乡市中医药示范传承康复中心建设项目(2024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六)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NXCG-GK-2***-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 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宁乡市中医医院
采购人地址: 宁乡市玉潭街道楚沩中路171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润恩医疗器械经营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井湾子街道韶山南路633号上海城29栋夹15-20好007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宁乡市中医药示范传承康复中心建设项目(2024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六) 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内窥镜用动力系统 其他医疗设备 详见附件 1 ***
2 气管插管软镜" rel="nofollow" class="cnt-link">可视软镜 其他医疗设备 详见附件 1 ***
3 麻醉机 其他医疗设备 详见附件 2 ***
4 肛肠综合检查治疗机 其他医疗设备 详见附件 1 ***
5 经颅多普勒 其他医疗设备 详见附件 1 ***
6 胃肠电图机 其他医疗设备 详见附件 1 ***
7 遥测心电监护系统 其他医疗设备 详见附件 1 ***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 贰佰壹拾捌万捌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设备名称

生产厂家

型号

单位

单价

数量

备注

内窥镜用动力 系统

杭州好克光电仪器有限 公司

YSB-III

***

1

质保壹年

气管插管可视 软镜

珠海明象医用科技有限公司

LF28/42

***

1

质保叁年

麻醉机

通用电气医疗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Carestation 620

2***000

2

质保贰年

肛肠综合检查 治疗机

杭州大力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ZZ-II***B

***

1

质保壹年

经颅多普勒

北京悦琦创通科技有限公司

TCD-2000M

***

1

质保叁年

胃肠电图机

合肥凯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EGEG-8D

***

1

质保壹年

遥测心电监护 系统

广州锐迪医疗仪器有限公司

RD-2000

***

1

质保贰年

合计: 人民币贰佰壹拾捌万捌仟 分整(小写: ***.00 元)

二、货物要求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 运输方式及费用: 送货上门,费用由乙方负责

***质量要求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应保证其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原厂质保期 见备注 在合同履行时,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不能提出异议。

2、乙方销售的产品为国家检定的计量器具、设备、仪器、仪表等检定目录中产品,乙方负责承担设备安装后的首次计量检测相关费用,甲方配合乙方提供相关检定资料,乙方并提供首次检定报告,方可进入双方验收工作。检定单位为甲方所在地区(省、市、县、区)人民政府规定的计量行政单位(检定机构)或者国家指定的相应检定机构。

3、乙方提供的设备出厂日期与实际交货日期,不能超过壹年。

***售后服务

本产品免费保修 见备注 ,乙方维修服务电话: *** ;联系人: 杨红 ;保修期过后,乙方仍应定期回访,确保每年回访 次,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使用科室,并及时维修,维修所需更换零配件应给予甲方优惠价购买;乙方接到甲方关于本产品的故障通知后,应在 48 小时之内上门服务,相关服务按售后服务相关承诺执行。

***其他要求

专利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均由乙方负责,包括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 公开招投标
***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设备正常使用三个月后付至合同金额***%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也无维修纠纷、无售货服务纠纷、无其他经济和法律纠纷)再无息支付10%
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秀峰支行(湖南润恩医疗器械经营有限公司:***00096157)
***预付款保函:

***支付形式: 单位自行支付

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交货。
交货地点: 宁乡市中医医院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甲方组织验收,乙方积极配合。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部颁标准或企业标准。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见投标文件售后服务条款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见投标文件商务条款

(6)履约验收标准:

按招标文件要求验收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1、大型或者复杂项目由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报告,必要时由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

2、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否则视为违约。

4、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等相关资料(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 进行纠正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九、违约责任
***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6%(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合同约定的产品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交付部分款项2‰的违约金。

***乙方所交设备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 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未及时纠正的,按违约处理,应承担不符合合同约定部分货款 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甲方未按合同要求验收并未按时签发验收单的,应承担应付货款的银行利息。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不可抗事件延续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违约终止合同

***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除承担本合同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外,一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的;

2)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且未及时纠正的;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的。

***甲方终止部分合同,甲方可以按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的由于乙方未交付部分的产品;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货物的额外费用并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破产终止合同

***当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在甲方知情而未收到乙方终止合同书面通知时,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自然终止合同时按破产终止合同办法终止合同。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理人: 黎清华 法定代理人: 胡登峰
委托代理人: 彭亚花 委托代理人: 杨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