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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医疗设备采购10台心电监护仪+2台麻醉机合同公告

江西 南昌

2024-12-31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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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麻阳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中标单位:
南昌市旭阳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万
公告正文

医疗设备采购10台心电监护仪+2台麻醉机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4-12-31

政府 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人(全称): 麻阳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甲方)

供应商(全称): 南昌市旭阳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 、采购合同名称: 医疗设备采购 10 台心电监护仪 +2 台麻醉机采购合同。

2 、采购项目名称: 医疗设备采购 10 台心电监护仪 +2 台麻醉机。

3 、采购计划编号:麻财采计 20241036。

4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 、项目内容 :医疗设备采购 10 台心电监护仪 +2 台麻醉机。

6 、项目经理: /

二、合同金额

1 )合同金 额小写: ***.00 元。

合同金额大写:陆拾肆万陆仟元整。

2 )具体标的 如下:

包号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 / 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同金额(总价)

1

南昌市旭阳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病人监护仪

/

/

10

详见清单

***.00

2

麻醉机

3 )合同价格形式 :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场地具备安装条件 3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至验收合格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供应商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四、 付款方式:设备验收合格后全额付款,即付款。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 )成交(中标)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 )专用合同条款

6 )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 )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 )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 2024 12  月  30 日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叁份,监督管理部门执查份,代理机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4 12  月  30 日

九、合同主体

:麻阳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南昌市旭阳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胡定阳

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话: /

/

真: /

真: /

址:

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长山晏乡学文大道 (西)071-1 号、071-2 号、071-3 号

开户行:建行江西省进贤云桥支行

账号: 3600 1055 0100 5956 6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