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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桂林
2025-01-07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 *** 三、 采购项目名称: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耳鼻喉综合内窥镜摄像系统1套,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一次性使用无菌治疗包一批 四、 采购组织类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一 标的名称: 耳鼻喉综合内窥镜摄像系统 预算金额(元): 135************ 数量: 1 单位: 套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耳鼻喉综合内窥镜摄像系统主要用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开展鼻内镜、耳内镜、咽喉内镜等微创下的检查和治疗手术,主要包括慢性鼻窦炎、鼻息肉、鼻囊肿、后鼻孔畸形、脑脊液鼻漏修补、鼻腔泪囊吻合、视神经管减压,以及耳科耳内镜鼓膜穿孔术、鼓室成形术、听骨链重建术、耳侧颅底手术,喉科内镜下腺样体切除、声带检查及治疗等手术。 标项二 标的名称: 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一次性使用无菌治疗包 预算金额(元): 428************ 数量: 1 单位: 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一次性使用无菌治疗包SMILE选项及Flap选项为配套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使用的专机专用耗材。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序号品牌/厂家产地/// 七、 申请理由: 详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家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李六平主任医师桂林爱尔眼科医院陈文斌副主任技师桂林市人民医院陈纯主任医师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李桂秀副主任技师桂林市七星区朝阳乡卫生院蔡彧专职律师广西尚金律师事务所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 详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 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 联系人: 徐梅芳 联系电话:*** 传真: / 地址: 桂林市秀峰区乐群路15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监管部门电话: ***771-5331544 传真: ***771-5331544 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69号广西财政大厦 附件信息: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pdf(2.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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