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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南平
2025-01-10
***万
项目概况
中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程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松溪县城北路77号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25年***1月17日 ***9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中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 |
3 |
*** |
台 |
否 |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1 |
中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 |
台 |
元 |
***.****** |
总价 |
无 |
(2)报价明细要求:
血液透析机3
序号 |
报价明细内容 |
报价要求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1 |
中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 |
血液透析机 |
台 |
元 |
***.****** |
总价 |
无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19〕9号)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19〕18号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其他要求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投标人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①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②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或代理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资格性审查不合格。(2)投标人所投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资格性审查不合格。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特别约定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25年***1月1***日 至 2***25年***1月16日,每天上午8:3***至12:******,下午14:3***至17:3***。(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程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松溪县城北路77号3楼)。
方式:获取地点及方式:2***25年***1月1*** 日至2***25年***1月16 日上午8:3***至12:******,下午14:3***至17:3***(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到本公告载明的代理机构地址现场报名。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售价:¥2******.***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25年***1月17日 ***9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程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松溪县城北路77号3楼)。
五、开启
时间:2***25年***1月17日 ***9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程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松溪县城北路77号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松溪县中医院
地址:松溪县松源街道古城路188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程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松溪县城北路77号3楼
联系方式:小宋 1386***462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宋
电 话: 1386***46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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