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化血红蛋白测定试剂盒(酶法)
型号规格
R1a:1×28mL、R1b:1×12mL、R2:1×17mL、溶血剂:2×40mL; R1a:1×42mL、R1b:1×18mL、R2:1×26mL、 溶血剂:2×60mL; R1a:1×14mL、R1b:1×6mL 、R2:1×8.5mL、溶血剂:2×20mL; R1a:2×14mL、R1b:2×6mL、R2:2×8.5mL、 溶血剂:2×40mL; R1a:2×42mL、R1b:2×18mL
结构及组成
R1a:MES缓冲液 5mmol/L、蛋白酶 4000KU/L、Triton-x100 0.5%;R1b:MES缓冲液 1mmol/L、Triton-x100 0.5%;R2:Tris缓冲液 15mmol/L、果糖缬氨酸氧化酶10KU/L、过氧化物酶90KU/L;溶血剂:CHES 缓冲剂 100mmol/L、 Triton-x100 1% 、SDS 0.45%; 校准品:果糖缬氨酸、牛血红蛋白、稳定剂 。
适用范围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测定全血中糖化血红蛋白的含量,临床上主要用于糖尿病的辅助诊断和血糖水平的监控。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试剂在2-8℃密封避光储存,不可冷冻,有效期为12个月;2.试剂开瓶后,2-8℃避光储存可稳定14天,及时清理残留试剂避免污染。3.试剂通常以置于放有冰袋的泡沫箱中的形式进行运输,在此种运输条件下运输5天,试剂性能不受影响。4.试剂若在有效期内保存于37℃环境,保存时间不超过7天时,不影响效期。5.校准品未复溶前在2-8℃密封储存,有效期为12个月。6.校准品复溶后在-20℃密封储存,有效期为1个月。
变更情况
变更时间:2024-01-31
变更内容:1、变更生产地址由“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松路680号”变更为“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松路680号;长沙市岳麓区麓松路682号主厂房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