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碳酶法测定试剂盒(PEPC酶法)"
注册证编号
粤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2400303号
注册人名称
粤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2400303号
注册人住所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路8号(迎宾所)
产品名称
"二氧化碳酶法测定试剂盒(PEPC酶法)"
型号规格
4×50mL/盒、5×50ml/盒、4×120 mL/盒、8×120mL/盒、5×70 mL/盒、10×70 mL/盒、4×90 mL/盒、8×90 mL/盒
结构及组成
由tris缓冲液、磷酸烯醇丙酮酸(PEP)、NADH、磷酸烯醇丙酮酸羧化酶(PEPC)、苹果酸脱氢酶(MDH)、促进剂、稳定剂和表面活性剂组成。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临床上体外检测人血清中碳酸根离子的浓度。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试剂盒应贮存在2℃~8℃无腐蚀性气体的冷库中,未开封有效期为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