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鳞状上皮细胞癌抗原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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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国械注准20213400317
注册人名称
国械注准20213400317
注册人住所
南京市六合区沿江工业开发区博富路9号
生产地址
南京市六合区沿江工业开发区博富路9号、南京市江北新区科丰路6号
产品名称
鳞状上皮细胞癌抗原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10人份/盒、2×10人份/盒、3×10人份/盒、4×10人份/盒、25人份/盒、2×25人份/盒、3×25人份/盒、4×25人份/盒、50人份/盒、2×50人份/盒、3×50人份/盒、4×50人份/盒、75人份/盒、2×75人份/盒、3×75人份/盒、100人份/盒、2×100人份/盒、150人份/盒、200人份/盒
结构及组成
链亲和素包被的磁性微粒,校准品L,校准品H,吖啶酯标记的鳞状上皮细胞癌抗原单克隆小鼠抗体,生物素标记的鳞状上皮细胞癌抗原单克隆小鼠抗体。(具体内容详见说明书)
适用范围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血浆或全血中鳞状上皮细胞癌(SCC)抗原的浓度。主要用于对恶性肿瘤患者进行监测以辅助判断疾病进程或治疗效果,不能作为恶性肿瘤早期诊断或者确诊的依据,不用于普通人群的肿瘤筛查。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2~8℃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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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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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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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1-04-28
有效期至
2026-04-27
变更情况
2024-05-22 1.包装规格变更,由“50人份/盒、100人份/盒、200人份/盒”变更为“10人份/盒、2×10人份/盒、3×10人份/盒、4×10人份/盒、25人份/盒、2×25人份/盒、3×25人份/盒、4×25人份/盒、50人份/盒、2×50人份/盒、3×50人份/盒、4×50人份/盒、75人份/盒、2×75人份/盒、3×75人份/盒、100人份/盒、2×100人份/盒、150人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