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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敏肌钙蛋白I、肌酸激酶同工酶、肌红蛋白联合检测试剂盒(干式免疫荧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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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渝械注准20232400210
注册人名称
渝械注准20232400210
注册人住所
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C区太康路6号30栋第1-4层
生产地址
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C区太康路10号27-28栋第1-4层
产品名称
高敏肌钙蛋白I、肌酸激酶同工酶、肌红蛋白联合检测试剂盒(干式免疫荧光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1人份/盒;10人份/盒;25人份/盒;50人份/盒;100人份/盒;150人份/盒;200人份/盒。(适用机型:Q8 Pro/EXR 100/EXR 110/EXR 120)。1人份/盒;1×10人份/盒;1×20人份/盒;1×25人份/盒;2×25人份/盒;4×25人份/盒;6×25人份/盒;8×25人份/盒。(适用机型:Q20/Q21/Q22/Q23)。
结构及组成
本产品由试剂卡、样本稀释液、ID卡和滴管组成。其中样本稀释液、ID卡和滴管为选配组分。(具体内容详见产品说明书)
适用范围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体样本(血清、血浆或全血)中肌钙蛋白I(cTnI)、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肌红蛋白(Myo)的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试剂卡在铝箔袋密封的条件下,4~30℃干燥、避光环境储存,不得冻存,产品有效期为12个月。 EXR 100/EXR 110/EXR 120和Q8 Pro配套的试剂卡开封后,请立即使用;Q20/Q21/Q22/Q23配套的检测卡开封后,在机有效时间累计不超过3天,未使用完的试剂建议使用原密封包装4-30℃保存,最长时间不超过10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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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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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3-06-25
有效期至
2028-06-24
变更情况
1.2019年10月31日首次注册; 2.2024年4月9日变更包装规格、产品技术要求、说明书。包装规格变更:由“1人份/盒;10人份/盒;25人份/盒;50人份/盒;100人份/盒;150人份/盒;200人份/盒(适用机型:Q8 Pro/EXR100/EXR110/EXR120)。1人份/盒;1×10人份/盒;1×25人份/盒;2×25人份/盒;4×25人份/盒;6×25人份/盒;8×25人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