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30
来源: 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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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健委最新通知,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名单公布
昨日(6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卫健委最新发布了《关于公布2020年6月第一批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广西卫健委下发了2020年6月第一批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名单。在列入备案名单中,包含了心血管介入诊疗、人工膝关节置换、神经血管介入诊疗、肿瘤治疗等20余种医疗技术。
《通知》的下发,也就意味着在名单中的20余类医疗技术相关的手术将被限制。
事实上,早在2018年的11月初,国家卫健委就出台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对医疗技术临床管理制定了5项制度,其中就包括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以及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制度。
其中,难度大、风险高,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人员水平有较高专业要求而需要设置限定条件的医疗技术;需要消耗稀缺资源的、涉及重大伦理风险的,或存在不合理临床应用需要重点管理的医疗技术,将会被列入限制类清单,实现备案管理。
在此前的国家级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目录中,造血干细胞移植、肿瘤治疗技术等共15种医疗技术“上榜”。
此后,上海市卫健委也公布了上海市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目录(2019版),心血管介入、人工髋关节置换、人工膝关节置换等共30类医疗技术被纳入限制目录。
不仅如此,除了上海市以外,河南省、安徽省、广东省等地也陆续发布省级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目录(2019版),其中河南省内的限制医疗技术高达70多个。
可以说,在国家卫健委的要求下,各地的负面清单制度基本已经落地。
事实上,随着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名单的发布,医院内与其相关的手术将被限制,医疗机构必须备案后才可开展。
医疗技术的受限,也就意味着院内手术量将会受到一定的影响。而院内手术量下降之后,与之相关的院内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使用和采购也会随之减少。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各地限制医疗技术名单的出炉,进入限制类清单的医疗技术以及被纳入禁止开展手术的医疗机构也在不断的进行调整,未来是否会有更多临床应用技术被列入限制目录还未可知。
另一方面,在医疗技术限制的技术上,国家对于开展医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同样有“资质”要求。
据此前赛柏蓝器械整理显示,以心室辅助技术为例,国家对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要求就包括:
1、医疗机构需要有心脏大血管外科专用手术室、心血管造影室和心血管重症监护室。
2、医疗机构开展心脏大血管外科临床诊疗工作10年以上,床位不少于50张,医疗机构每年完成的心脏外科手术病例不少于1000例。
3、开展心室辅助技术的医师有10年以上心脏大血管专业领域临床诊疗工作经验,取得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
通过上述的要求中我们能够明显看出,层层门槛之下,将有大批的中小型医疗机构将会被“拒之门外”,相应的对于这些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供应商来说,也就意味着相关医疗器械的市场将大幅缩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