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拖欠货款,全省通报;基层医疗,迎来利好

2020-07-10

来源: 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

2154

      

        7个方面36项任务,浙江省深化医改任务下发


        7月7日,浙江省卫健委发布了《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医联动”“六医统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为了进一步深化医改,浙江省将进一步推进“三医联动”以及“六医统筹”的改革工作。


       在本次的工作方案中,浙江省从7大方面共提出了36项任务,明确了自2020年到2022年的省内进一步深化医改的工作方向。






       拖欠货款,全省通报医院负责人



       《通知》中,浙江省首先表示,在医用耗材方面要加强货款支付监测。对各地支付药品货款情况定期排名并以适当方式公开。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支付医保基金的医保经办机构负责人和不按时支付货款的医疗机构负责人,定期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


       换句话说,对于拖欠货款的行为,未来医保将直接“点名批评”。解决医院回款问题被提上日程后,此后浙江省内耗材回款慢的问题将能够得到很好地解决。


       事实上,除了浙江省之外,我国还有多个省市出台政策也出台了相关政策。


       2019年8月,甘肃省卫健委就发布《甘肃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行业作风违规问责管理办法(试行)》表示,公立医院拖欠货款并被相关部门给予通报批评的,医院主要负责人将被上级部门予以职务调整,也就等同于降职处理。


       而就在今年(2020年)5月末,河北省卫健委也发布文件表示,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支付产品货款的医疗机构,采取预警约谈等方式给予警告,警告后5个工作日内仍不回款的暂缓拨付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费用。不按时回款要暂停医保费用,这无疑是直接扼住了医院的喉咙!





       年采购量80%以量换价,高值耗材重点治理



       此外,在加强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力度方面,浙江省还表示要开展耗材分类集中采购。在14类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基础上,对临床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临床使用较成熟、多家企业生产的高值医用耗材,探索开展带量采购。



       事实上,就在5月下旬,浙江省医保局就已经下发了省级高值耗材带量采购工作方案的通知,表示将组织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对冠脉介入药物支架、冠脉介入球囊、骨科髋关节3类高值耗材进行谈判,以上述产品浙江省内公立医疗机构2019年全年交易量的80%进行以量换价。


       不仅如此,在谈判规则上,浙江省还特别提出,竞标产品要进行全国比价,报价淘汰之后价格较低的确定为优选产品,优选产品将独占采购量的5成。


       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年采购量的80%以量换价,全国比价“较低价中标”,可以说,从浙江省首次省级带量采购开始,就能看出未来高值耗材领域将受到的“盘剥”力度之猛。





       完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2020年DRGs付费全面推行


       除了耗材带量采购之外,浙江省还明确要完善医保支付体系。


       2020年,县域医共体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实施,DRGs点数法付费全面推行,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体系基本形成。到2021年,医保支付体系全面建成。


       与此同时,浙江省还要求组织做好金华市DRGs付费国家试点,探索开展以城市医联体为单元的医保总额打包付费等支付方式试点。


       所谓DRGs,即医保部门按照疾病种类、严重程度、治疗手段等因素,把疾病分为若干组(例如金华市已经设了634组)。根据历史数据设定每组的点数,医院每治疗一个病人得到相应点数,医保基金年度预算支出总额除以本统筹区所有医院的总点数,计算出每点的价值,再算出每个医院实得的费用(即“医保定工分、医院挣工分”)。


       值得注意的是,DRGs付费医保支付方式中往往包含了非常多与病种相关的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一旦DRGs的全面铺开,也就意味着与这些病种相关的医用耗材和医疗器械都将被纳入重点监控、重点治理的行列中。


       如果说带量采购是打“价格战”,那么DRGs就是倒逼大批公立医院降成本,控制耗材成本、流通成本,要革的就是经销商的命!





       医疗资源下沉持续推进,基层医疗市场迎来发展利好


       《通知》的最后,浙江省卫健委还表示,要健全“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2020-2022年,调整城市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


       并且,还要加强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强化医疗机构呼吸、感染、重症医学等学科建设。积极推进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及10个重点培育专科建设,支持本省与中国科学院合作打造肿瘤医学高地。


       事实上,早在2019年6月中旬,国家卫健委就发布了通知表示要将扶持重点向基层医疗倾斜,下沉优质医疗资源,提升县级医院的相关硬件设施与人才配给水平。


       可以说,医疗资源下沉早已成为了未来各个省份乃至国家财政投入的重点所在。


       早在2019年,国家卫健委就在《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19年版)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19年版)》(以下简称《2019指南》)中公布了基层医疗机构的新版医疗设备配置标准。


       其中,乡镇卫生院需配备下方表格中的90%以上的基本医疗设备,并要配备 6 种以上中医诊疗设备和康复设备。


       以及要拥有 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凝仪、十二导联心电图机、空气消毒机、麻醉机、胃镜、呼吸机等、CT、急救型救护车、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等设备。


       显然,随着国家对基层医疗机构财政投入的不断加大,县域医疗器械市场也在不断的扩大。未来国家财政不断下发后,基层设备配置潮也将随之而来。




       乡镇卫生院设备配置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