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接收发热患者,或被判刑!

2020-12-31

来源: 基层院长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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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中高风险地区下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禁止接诊发热病人!



      12月30日,辽宁省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关于严禁我市基层医疗机构接诊发热病人的通知》。

 

      《通知》全文如下: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各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文教卫生局):

 

 

      为全面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途径,针对基层医疗机构救治力量薄弱和基础设施差等诸多原因,防止出现漏诊、误诊的情况出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现阶段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调整后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对全部来院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详细询问发热患者流行病学史并做好登记。

 

 

      二、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门诊部、个体诊所、社区服务中心等)严禁接诊发热患者对于来本机构的可疑发热患者,应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由卫生行政部门安排专用车辆转运至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诊治。

 

 

      三、其他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发现可疑发热患者应立即进行隔离,并尽快将患者转运至发热门诊进行诊治。

 

 

      鞍山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2月29日

 

 

      《通知》文件明确提出,鞍山市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已经全面叫停了全市范围内的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接诊发热患者。
可见,非疫情地区叫停基层接诊发热患者,已经开始启动。

 


      今年年初,安徽省一村医擅自接收发热患者致3人确诊、数百人隔离的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1月30日,安徽六安市霍邱县周集镇某村卫生室医生吴某德,明知就诊病人刘某根发热(自测体温37.4度)、咳嗽,在无相关证明的情况下接诊刘某根,为其开处药方,并安排王某(吴某德妻子)进行输液治疗,且未按要求告知刘某根转诊或到上级医院诊治。

 


      2月8日,吴某德明知就诊病人李某朋发热(体温37.8度)、咳嗽,在且无相关证明的情况下,为其开处药方,并安排王某进行输液治疗,亦未告知李某朋转诊或到上级医院诊治。

 


      同时,吴某德所在村卫生室还作为快递代收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数百名群众到卫生室取件。

 


      2月14日吴某德将诊所关闭,2月15日、16日、18日,李某朋、刘某根和王某3人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现已查明,因吴某德和王某在诊所内接触致隔离人员达数百名。

 


      2月20日,霍邱县公安局对吴某德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而除此之外,江西新干县一名村医违反疫情防控命令,擅自收治发热患者致48人被隔离观察。4月28日,新干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了这起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件,一审判处李某龙有期徒刑八个月。


      两件案例再次为基层医生提了个醒:擅自接诊发热患者,情形严重将被判刑!



      停止接诊发热患者、停诊……

 


      基层医生要早做准备了

 


      除了非疫情地区严禁接诊发热患者之外,目前全国已有地区明确发布禁令:一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停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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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钟南山院士在总台央视记者专访时明确表示,“反弹”是指又像开始那样病例大规模增加,这是不会的。中国已形成了非常有效、比较严密的防控,但肯定会有疫情反复、散发出现的情况。



      但是全国多地已出现本土化新冠病例,基层诊所平时主要接诊的就是咳嗽感冒、发烧的病人,或多或少都会对基层门诊量产生影响,因此基层医生要开始早思考、早规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