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1
来源: 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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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1月1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再度剑指医疗领域腐败问题。
医疗单位“一把手”,以及拥有医疗设备、药品等采购资源的县级以上医院和乡镇卫生院领导、科室或部门负责人成反腐重点对象,而在所有的案件中,药械代表的身影如影随形。
中纪委发文,点名医疗设备、药品采购
据中纪委发文了解,医疗单位“一把手”贪污腐败案主要集中在医疗设备、药品采购,以及招投标、开单提成等方面。
以广西为例,广西纪检监察机关在“十三五”期间立案查处医疗卫生系统案件4000多件,其中涉及各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约2500件。在这近2500件医疗机构案件中,近50%违纪违法人员是掌握药品、医疗设备等采购资源的县级以上医院和乡镇卫生院领导、科室或部门负责人。
2020年5月,成都市金堂县平桥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李济在参加金堂县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物资采购项目比选招标时,个人擅自决定变更采购设备参数及重新招标事项,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21年1月14日,云南省纪委监委对4名涉嫌向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原副院长马林昆行贿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包括昆明泰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楠在内的4名医药企业负责人涉案。
医务人员利用手中处方权“开单提成”,利用医疗设备、药品耗材采购等医疗卫生资源谋取利益甚至职务犯罪。同样的,药械代表在利益的驱使下,亦成为医疗领域腐败问题频发、医疗设备、药品带金销售模式禁而不绝的原因之一。
但从去年6月开始,国家九部委联合印发了《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将医疗反腐推向一个更高的层面。全国各地的医疗反腐力度不断加强,大到三甲医院,小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是严查范围。
反腐升级,配套政策全面落地
今年1月1日,广西“最严医疗反腐新规”开始施行,对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出廉洁从业“十严禁”要求,处罚收受“红包”、回扣等违规行为6项措施,医生收回扣2000元即可暂停执业。
近年来,国家对规范医务人员以及药械代表的行为陆续出台更加完善的配套政策和制度。
随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落地,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采购中存在的潜规则已经正式进入到全面曝光、全面整治的阶段。
凡涉及商业贿赂等违法失信行为,最严将直接被全面禁止挂网采购。凡是涉及到在医药购销中给予回扣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不法行为,涉事企业都将会被纳入医械企业“黑名单”中。
一旦被列入失信等级“严重”和“特别严重”的械企,之后企业产品将被取消挂网、投标和配送的资格。除此以外,企业必须对其销售人员以及代理商的行为负责,一旦出现失信行为将直接追查相关企业。
同时,《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已于近日施行,从药品输送回扣利益链中的重要一环——“医药代表”入手,遏制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明确医药代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实施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等销售行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不得鼓励、暗示医药代表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毋庸置疑,随着医疗卫生领域反腐败持续深化,2021年遏制医药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将率先从医务人员、药械代表以及企业内部开始,不论是企业还是药械代表个人,都必须重新正视自己的“身份”,只有以更加专业的职业素养与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进行学术、设备推广,才能在这个行业走的更远、更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