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5
来源: 基层院长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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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春节期间诊所正常营业
1月22日,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发布《关于保障群众基本就医需求并做好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
国家卫健委明确指示: “医疗机构不得因为感染防控采取一关了之、一封了之、一停了之等“一刀切”手段,影响群众获得基本医疗服务。”
1月26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统筹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否营业也作出了明确表态。
在“切实加强基层疫情防控”方面,福建省政府要求:
❶ 各地实施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做到重点人群防范到位、过往人员检查到位、一般人员管控到位。
❷ 加强农村聚餐管理,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❸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值班值守,鼓励村卫生所、个体诊所、药店正常营业,保障群众医疗需求。
❹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推进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春节前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❺对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对因疫情防控工作加班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发放加班伙食补助。
❻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卫生防疫津贴等政策。
也就是说,在当前基层疫情防控形势下,官方的态度是在春节期间,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店必须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保持正常营业,保障群众基本医疗需求,并且需要安排值守,时刻发挥基层“哨点”、“探头”作用。
监督日趋严厉:
官方公布基层防疫3大违规典型
虽然官方的态度已明朗,但是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营业,并不意味着就“万事大吉”了。
近段时间以来,无论是官方通报还是媒体报道中,我们都看到有不少个体诊所因为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在督查中被勒令停止营业,部分长达半年。
那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究竟该警惕哪些违规行为呢?
近日,泉州市通报了自1月中旬以来,对民营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疫情况的监督巡查结果:全市累计出动监督执法人员4666人次,检查医疗机构2642家,责令停业整顿31家,责令限期整改466家,立案查处59起,并公开曝光3起相关典型案例。
3类违规典型如下:
1、未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案情简介:2021年1月16日,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执法人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查中,发现东园镇某村卫生所存在违规收治发热病人未及时报告、转诊、将使用过的一次性棉签等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依法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停业整顿。
2、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和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
案情简介:2021年1月15日,晋江市卫健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晋江磁灶某中医外科诊所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诊所于2021年1月13日晚接诊1名发热患者,为其测量体温37.5℃,并给予肌肉注射和口服药物治疗,但未对患者的相关诊疗情况做记录,未按照《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发热患者就诊管控工作的通告》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报告、转诊发热患者,涉嫌违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晋江市卫健局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3、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
案情简介:2021年1月18日,南安市卫健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溪美街道某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未落实预检分诊制度、未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病历资料不完善等问题,涉嫌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南安市卫健局执法人员依法予以立案调查,并责令停业整顿。
结合全国各地督查通报,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要注意的点 :
①预检分诊必须要规范设置;
②发热患者是雷区红线,一经查实擅自接诊是要罚以停业整顿的;
③发热患者处置流程必须要聊熟于心;
④医务人员防护措施必须要到位;
⑤消毒、医疗废物垃圾分类,必须规范处置 。
春节将至,农村疫情防控压力也陡然剧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农村防疫的排头兵,务必执行疫情防控规范处置,听从国家安排,为群众提供好基本医疗服务,为基层守住第一道健康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