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31
来源: 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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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中山大学及其附属医院突发巡查组入驻,预计巡查工作会持续到7月份,目前仍处于巡查关键阶段。
此前,上海某大三甲医院也遭遇了突发巡查组入驻,且正好赶上该院药事会。会议上,100多个品种初筛只过了一半,最终过会的只有提单数量的十分之一。
事实上,上述两番突击巡查并非空穴来风,2019年11月,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就已在《关于印发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9—2022年度)的通知》中表示,新一轮大型医院巡查将自2019年11月启动,且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
显而易见,按照规划进度,目前我国正处于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的攻坚阶段,直至年底,各大医院都将处于医院巡查高峰期。
现阶段,不少地方已经开展大型医院巡查,联盟菌具体整理如下:
5月10日,按照西安市卫生健康委统一部署,由医政医管处副处长梁晓珍带队一行11人,对西安市中心医院开展为期4天的大型医院巡查。
巡查组由党建组、行风组、运营管理组三个组组成,通过听取汇报、列席会议、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现场查看、满意度调查、收集分析资料等多种方式,对医院工作的整体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地检查和评价。
同期,海南省人民医院召开2021年度大型医院巡查动员会。根据工作安排,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专家从5月10日到18日对医院就公立医院党建、行业作风建设、运行管理、扫黑除恶等几个方面开展巡查工作。
4月22日,内蒙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大型医院巡查组一行11人到科右前旗人民医院开展巡查工作,标志该地为期3个月的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正式启动。
据了解,本轮将对兴安盟人民医院及6个旗县市人民医院共8家医院开展巡查工作,重点检查公立医院党建、行业作风建设以及医院运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4月16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河南省大型医院巡查细则》,从巡查要点、巡查内容及要求、巡查方法和巡查结果四大方面对全省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重点查看医疗管理相关文件资料,实地访视工作开展具体情况。
另外,关于九不准落地上,医药代表和医务人员合理合法接触成为关注重点。
3月24日,福建卫健委印发2021—2022年度公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宣布对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开始进行公立医院巡查,具体采用自查结合实地巡查方式,每所医院巡查天数原则上不少于7天,其中实地巡查不少于3天,其中医药代表备案制落地成检查重点。
《方案》明确提出,加强对高值高频医学检查、无指征诊疗、临床试验性检查、辅助性检查等项目的监管。制定药械采购使用管理办法与产经营企业接待备案制度,规范医械生产经营企业及代表开展业务行为,严禁医务人员开单提成、违规采购使用药械。
从各省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的具体项目来看,此次巡查工作的重点不仅包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还会重点针对医疗机构骗保行为、销售渠道药价虚高、药品招标采购中行贿受贿等情况,显而易见,医疗领域的腐败乱象是本轮巡查整治的重中之重。
4月27日,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在《关于印发2021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宣布,新一轮纠正医药领域购销不正之风工作正式开始,并在5月6日召开联席机制第二十三次会议,提出依托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市场,对涉案的药品和耗材实施信用评级,采取限制或中止挂网、采购,披露失信信息等约束措施。
而在同一月份,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发布了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等级评价结果通报,披露某医药类上市公司的鹿瓜多肽注射液存在数额较大的商业贿赂行为,对该企业失信等级评定为“严重”,并暂停省内挂网交易。
带量采购,作为医疗反腐的首要抓手,在净化流通环境,降低虚高药价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依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违规企业被列入医保招采的“黑名单”之中。
同时,针对医疗机构骗保行为等违法行为,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已在今年4月上旬启动了2021年基金监管专项整治行动,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三假”欺诈骗保行为。
《工作要点》也提出,深入开展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严查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药品,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依法严厉打击、严肃惩戒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显而易见,在如今巡查工作的关键期,国家层面已展示出多方组合拳的打击模式,医药代表和医药企业还需加强合规意识,增强自身“免疫力”,安稳度过这一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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