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 | 两省带量采购联盟来了

2021-06-10

来源: 赛柏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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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省带量采购联盟来了


昨日(6月9日),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发布关于印发《甘陕联盟2021年度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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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显示,本次方案是由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发起,联合陕西省医疗保障局,代表两省医疗机构组成联盟(以下简称“甘陕联盟”),依法依规开展2021年度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执行中选结果。
 
本次《通知》明确了实施范围:

1.医疗机构范围

联盟省份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均应参加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按照定点协议管理的要求参照执行。

2.采购药品范围

按照稳妥有序、分批推进、应采尽采的原则,2021年度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优先遴选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采购金额高、临床使用成熟、可替代性强、市场竞争充分等类型的化学药品,其中同通用名药品已有在国内上市的原研药或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参比制剂),本批集中带量采购暂不纳入。
 
《通知》对于采购量和采购周期也做了相应规定:

采购基数由两省自行确定,约定采购量按照不低于采购量基数的50%确定,抗菌药物和医保限制性用药等药品适度调减约定采购量比例。中选药品采购周期原则上为1年,视情况可延长一年,采购协议每年一签。

医疗机构应在采购协议期内完成约定采购量,采购协议期内超出约定采购量部分,企业应仍按中选价格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采购周期内,此次带量采购药品纳入国家集中带量采购目录的,在采购协议期满后执行国家集中带量采购结果。
 
此次《通知》,是甘肃和陕西两省医疗机构组成的联盟,也是带量采购中的一种新形式的联盟。

 2 

这些企业不能申报


本次《通知》中,对于企业的申报范围中,做了如下规定:

采购品种目录范围内已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由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指定履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义务的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原则上均可申报参加,被列入《全国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企业风险警示名单》、甘肃或陕西两省(以下简称“甘陕两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结果为“严重”及以上的企业除外。

据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制度是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的《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4号),制定《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的裁量基准(2020版)》,其中对于医药企业在本地招标采购市场的失信情况,分为一般、中等、严重、特别严重四个等级。

对于失信等级评定为“严重”的医药企业,除提醒告诫、提示风险外,应限制或中止该企业涉案药品或医用耗材挂网、投标或配送资格,限制或中止期限根据医药企业信用修复行为和结果及时调整。

对于失信等级评定为“严重”和“特别严重”的医药企业,集中采购机构每季度向社会公开披露该企业评级结果和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此前,国家医保局局长胡静林发表《推动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一文并提出,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化常态化,深入探索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改革。完善激励机制,促进医疗机构落实药品、医用耗材集采政策。规范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交易规则,加快建立并实施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

由此可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已经成为企业能否进入药品带量采购申报范围中的一个重要参考标准。

 3 

降价成必然趋势


《通知》中要求,通过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不断扩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回归,保障人民群众获得优质实惠的医药服务。
 
在国务院方案的指导下,近几年来,国家带量采购逐渐常态化,地方性联盟采购不断落地,都让更多药品药材实现了大降价。 
 
从2018年开始“4+7”试点,第一批25种药,平均降价55%;2019年,第二批32种药,平均降价53%;2020年,第三批55种药,平均降价53%;2021年,第四批54种药,平均降价52%。从国家到省际联盟再到地方采购,从4+7集中采购试点到集中采购扩围,再到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随着集采的不断推进,带量采购队伍不断扩大,最终都实现了药品的降价。
 
随着省际联盟的不断推进,目前,我国已有福建、湖北、湖南、云南、山西、江西、安徽、青海等多个省级联盟甚至地市级联盟和跨区域联盟采购落地。总的来看,省际联盟带量采购模式下的药品降价效应明显。
 
日前,京津冀“3+N”联盟进行冠脉扩张球囊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31家企业的72个产品中选,产品均价从此前的3401元下降至319元,平均降幅90.62%;“六省二区”联盟开展集中带量采购,11个中选药品平均价格降幅58.05%,最大降幅91.69%。
 
此前,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发布《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表示:除了国家组织以外的产品,符合集采条件的由地方省级平台组织,包括地市在省的指导下采取联盟方式组织。其中特别强调,地方招采中间一定要有联盟性,一定要以省级平台为中心,推荐主张区域性跨区的联盟,目的就是为了减少企业多投标以后带来的巨大交易成本,尽可能增加集中招标采购的市场容量和竞争规格,这是它的基本要求。
 
虽然此次甘陕联盟的《通知》没有明确的提出药品降价的具体价格,但目前来看,药品降价成为主流,未来还会有更多的药品通过降价换市场,惠及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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