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08
来源: 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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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6日对外发布《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明确全面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到2020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根据《意见》,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特需医疗服务和其他市场竞争充分、个性化需求较强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把检查及耗材价格降下来
最近,山西省太原市民刘女士做了肾上腺部分切除手术。记者在住院费用清单上看到,单侧肾上腺部分切除手术费用为1200元,而手术中使用的两片止血材料价格分别高达512.6元和618.2元。手术材料、设备费用高于医务人员的手术劳务费用,这种早已屡见不鲜的现象,凸显了医疗机构收入价格的扭曲。
中国药科大学医药价格研究所所长常峰说,受长期“以药养医”机制、医保结余支付能力不足以及诊疗行为不规范等因素制约,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偏低,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得不到体现,一些药品、材料设备等费用却过高,不利于形成良好的医疗行业运行机制,出现了重复检查、开“大处方”等现象。过去几年,我国放开了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并围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一定程度上调整了医疗服务价格。但医疗服务价格完全理顺还有一段路要走。
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刘树杰说,改革的方向就是要把医疗服务价格提上去,把药品、检查检验及耗材价格降下来,让医护人员的“阳光收入”能够体现劳务价值,推动医疗机构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意见》明确,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分类管理,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非公立医疗机构落实市场调节价政策。
确保患者负担总体不增加
根据《意见》,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要求,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强化价格与医药、医保、医疗等相关政策衔接联动。改革要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
“确保患者负担总体不增加,这是改革的重要原则之一。”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杭州市公立医院改革中,将门诊诊查费从1.2元升至10元,但患者只需要支付1元,其余9元由医保支付。患者的费用没有增加,反而有所减少。浙江省物价局副局长韩亚明告诉记者,浙江省在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过程中,以药品零差率为突破口,除中药饮片外所有药品按照实际进价销售。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政府财政投入等途径进行补偿,患者负担总体上不能因此增加。“让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充分体现。”他说。
据记者了解,在部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地区,患者总体负担还有所下降。青岛市36家二级以上医院的门诊次均费用同比零增长,住院次均费用降低6%。安徽省100家城市公立医院的门急诊、住院次均费用,改革前后同比分别下降3.7%和2.3%;门急诊、住院次均药品费用分别下降4.8%和13.5%。
拉开价格差距引导分级诊疗
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的入院准备中心,需要住院的患者在入院前进行术前检查,确定手术时间后再办理入院手续。“通过缩短住院时间,全院床位统一调配,降低了患者的住院费用,也提高了医院接收病人的效率。”邵逸夫医院院长蔡秀军说。医疗服务价格的理顺,需要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耗材和检查检验等费用;需要拉开价格差距引导患者分级诊疗、合理就医;需要与医保支付、医疗控费等政策相衔接,保证患者基本医疗费用负担不增长。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绝不是单兵突进,而是与公立医院改革、药品流通机制、医保支付、分级诊疗、医疗行为监管等改革协同推进、衔接配套,最终才能形成政策合力。”常峰说。
根据《意见》,国家负责制定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统一项目名称和服务内容,各地根据技术规范确定具体收费项目。扩大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收费范围,逐步减少按项目收费的数量。同时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管,严厉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