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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2024-04-07
公告标题
发布时间:2***24年***4月***7日 发布来源:请输入发布来源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部分设备采购需求公示如下: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序号 |
名称 |
初步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1 |
见附件 |
台 |
2 |
48 |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 plap.mil.cn )和天津政府采购网(www.ccgp-tianjin.gov.cn)上发布。
注:
1. 本次公开的采购需求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并征求供应商关于设备参数信息等意见建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 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授权书,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纸质反馈资料请邮寄至我单位,具体邮寄信息见联系方式。供应商提供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参考依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质条件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与设备参数相关意见建议,应在公告发布5日内,将电子版文档(WORD格式及盖章PDF格式)以电子邮件寄送至公示邮箱,纸质版材料一并邮寄,材料有效时间以快递发出时间为准。
联系方式:宋助理 13512***68396 ,邮箱:sh237237@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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