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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变更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超声电子支气管镜系统等)一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四川 广安

202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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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6-18
标的物: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疗设备(超声电子支气管镜系统等)一批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24年***5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开标时间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24-***6-17 ***9:3***:******,更正为:2***24-***6-18 ***9:3***:******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24-***6-17 ***9:3***:******,更正为:2***24-***6-18 ***9:3***:******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24-***6-17 ***9:3***:******,更正为:2***24-***6-18 ***9:3***:******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24-***6-17 ***9:3***:******,更正为:2***24-***6-18 ***9:3***:******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24年***5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品目:其他医疗设备;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826-2243***23。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五星街6号。
采购计划号:5116***22421***2************2641[2***24]******391 ;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万元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

地址: 广安区民康街一号

联系方式: 夏老师 ***826—22422***8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 ***28-87797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慧静/周备/王宇

电话: ***28-877971***7/***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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